【明慧网2002年11月15日】 (一)全面衡量与对事不对人 一件事能做得很好,和这个人的修炼状态很有关系,但和这个人修得有多好还不是一回事。同样,一件事做得不好了,也不能因此给这个人的修炼下一个不好的结论。看一个人得全面衡量。 当我们讨论应该如何改进对一件事的做法时,如果心里想的是对方那个人如何如何,甚至愤愤不平,那么正说明那个时候我们自己的心陷在了常人之中。 (二)互相尊重 神都是互相尊重的,无论证悟的法理和层次差别有多大。作为修炼人,当我们真正抱着尊重的态度去对待同修,就不会被自我的观念、情绪、私心所局限,从而在任何事情当中都能真正用善心为对方着想,看对方的想法究竟有什么长处,进而自己往往会被同修们对法坚定的心,为法为众生负责的心所感动,会找到自己的不足,达成不断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效果。 (三)本着无求的状态去与同修交流 旧势力总想改变别人,却拒绝改变自己。如果我们在交流时,总是想说服别人,那本身目的就不纯,就没有修自己,会使效果大大降低。 (四)缘与执著 修炼人在一起工作,这本身缘分是非常大,而且也是一种伟大的缘份。当然也有共同要去的心。那我们为什么不能利用这种环境把执著都去掉呢?带着一点“私心”都回不到天上呀! (五)语气与善心 师父说:“善是大觉者的基本本性”(《浅说善》)当修炼人以善心对待他人,所用的语气也会是和善的(即便有时表面上需要严厉的时候,内心也并没有躁动,而是平静的、纯纯净净地为对方着想的),眼神中会自然流露出关切,谈起话来能化解对方心中的芥蒂甚至敌意,即便当时对方不赞同也不会有什么反感;相反,如果不完全出自善心,而是掺杂了个人的情绪,想通过外在的手法使对方接受自己的意见,即使表面说得再有理也不易使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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