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0月5日】 2002年9月13日亲爱的某某先生, 感谢您就中国(江氏集团)镇压法轮功学员一事与我联系,并感谢您告诉我您对此事的看法。 我与您一样关注最近以来中国境内法轮功学员的处境。中国(江氏)政府正上演着一段不光彩的关押、监禁法轮功学员和剥夺他们使用合法法律程序的历史。 中国的这一举动在它人权侵犯的冗长清单上加上了又一起令人不安的事件。经过仔细考虑,我把这种人权侵犯作为我投票反对授予中国最惠国贸易待遇的一个因素。中国一方面从最惠国贸易待遇中受惠,一方面继续藐视国际公约和国际行为准则。我们必须使用中美贸易的杠杆作用来促进美国利益 ─ 与贸易、外交和人权有关的利益。 我很骄傲地说,国会议员爱莲娜.罗斯婷于2001年7月17日提出了188号决议,表达美国政府对中国政府行为的不满。2002年7月25日该决议在国会全票通过时我投了赞成的一票。 在未来,我希望美国和中国能实现一种互惠的关系。但鉴于中国近来侵犯人权的广度和严重性,我预期在未来的多年里,美国将会继续为中国(人权)的逐步改善施加影响。 再次感谢您与我联系。我感谢您对法轮功的关心并请您将以后发生在你们身上的事情随时告诉我。 衷心的, 罗莎 L.迪劳罗 康涅迪格州第3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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