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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常人能够理解的思维方式讲清真相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2年10月30日】师父在《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上的讲法》中讲:“我们在讲清真相中还得去符合现代人的口味去度他”,一直不明白怎么才能符合现代人的口味,怎么才能在讲清真相中使效果达到最好。

最近看师父《北美巡回讲法》,师父在回答放光明同修的提问中讲到:“媒体办成常人社会媒体形式那就得叫常人能够接受。都是揭露迫害的文章呢,反而达不到揭露邪恶、救度众生的最佳效果。因为对象毕竟不是修炼人嘛。那么我们就把这个节目办得丰富一些,更吸引人一些,叫他能够愿意看。同时呢,里面穿插着大法的内容。这样呢,对常人起的作用会更大。常人的东西没有不行,因为你要办成常人的这种媒体形式。”我理解到在我们平时的讲清真相中,也应该这样。有时候和同学在一起闲聊,思想里只想和他们讲关于大法的事,一聊无关的话题,嘴里固然不说,心里也觉得真是浪费时间,事实上这样有时候效果并不很好。记得自己在刚刚被从拘留所放出来的那段时间,父母对自己炼功特别反对,为了让他们能够理解,我只要一见父母的面,就不停地讲大法真相,结果适得其反,父亲不仅不相信,反而非常生大法的气,说是女儿除了大法什么也不关心了。后来自己意识到这个问题以后,便不再在他们面前直接提大法,而是还和以前一样,聊一些他们喜欢的话题,有时也在他们面前撒撒娇,出差在外也经常打电话问候他们,不再认为这是浪费自己时间。这时给他们提大法真相,他们也不反对了,而且父亲还亲自将7.20时,被他们“没收”的书全数从老家带还给我。

同时我体会到在讲真相中怎样用通俗的语言使他们明白道理也是我们应该考虑的。在《北美巡回讲法》中,师尊在已经从物质结构方面解释完什么是人皮之后,又用了这样一句话:“在解剖中人眼睛能看到的一切,”以前只是觉得这句话将“人皮”解释的非常清楚,这一次忽然从这句话中体会到了师父讲这句话时的无量慈悲:大法弟子对现代科学名词掌握的程度不同,尤其是有些老年学员,可能还不明白这些名词的意思,而师父这句话却是用很通俗的语言将什么是“人皮”讲的很清楚了。我悟到在讲清真相中我们也应该这样,要充分考虑对方的接受能力,用心地针对不同的人用不同的语言表达,而不是千篇一律。

我理解到在讲真相中还得用常人能够理解的那种语言来讲,而不能够用我们修炼人之间的交流方式原样照搬过去。记得我刚得法时,《转法轮》已经看了两、三遍了,一位老年同修给我讲学员修炼中的神奇故事,我虽很爱听,但并不真的相信。看了近十遍大法书时,对其中有关大蟒那一段还持怀疑态度。“因为今天的人哪,他信神那个底线很低”(《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上的讲法》),尤其是今天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多年接受无神论教育,如果一下给讲这些东西,可能会障碍他们。记得2000年初给一位大学同学洪法,讲的都是我们学员修炼中的故事,当时觉得很正常:自己身边实实在在发生的嘛,也没什么不可信的。讲了好几个小时,当时她挺爱听,但过后没多久,再见面,她就不愿听我讲这方面的事了,说:你说法轮功叫你做好人,我相信;你说法轮功能祛病健身,我也相信;可你们老师明明是个人,你为什么硬要说他是个神?一下从别的地方障碍住了。这时就得按照她希望知道的和能够理解的方向去提供信息,才能起到帮助她突破障碍的作用。

以上都是个人当前的认识,因层次有限,如有不足之处,恳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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