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0月23日】褒奖决议 鉴于,法轮大法是一项和平、非暴力的个人信仰和修炼,在中国和世界其他地区拥有数百万修炼者; 鉴于,法轮大法是一种源自远古的气功,通过特殊的功法和打坐达到性命双修,自1992年首次传播于世以来,已吸引了全世界数千万的人。真、善、忍这三个最高原理是法轮功健身强体,探索智慧与开悟的法理核心部分。 鉴于,法轮大法已经成为在中国历史上最受欢迎的修炼形式之一。他不仅修身,同时强调道德品质的升华;目前这一修炼形式已经在德克萨斯广为流传,获得了无数的嘉奖和荣誉,参与这一健康活动的众多德州学员也受到人们的赞赏; 鉴此,我,詹姆斯-阿道法斯(James C. Adolphus), 伏特班德郡法官,宣布2002年10月为“法轮大法月”,并向法轮大法修炼者致以最真诚美好的祝愿。 伏特贝恩德县法官 詹姆斯-西-阿道法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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