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0月22日】 赵明(爱尔兰);戴志珍(澳大利亚);珍妮弗-曾(澳大利亚);海伦-波替(法国);李维-布罗德(美国);泽农-多尼基(加拿大) 在二零零零年八月,北京和香港两位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对三名迫害法轮大法的中共高干提出了正式的起诉。今天,我们六位分别来自法国、美国、爱尔兰、加拿大以及澳大利亚的法轮功学员,加入了这两位中国学员的行列以寻求法律正义。 我们向三个国际机构提出对江泽民〔中国国家主席〕,曾庆红〔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罗干〔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及6.10办公室负责人〕正式的起诉,我们也同时起诉江氏恶名昭彰的6.10办公室。6.10办公室是专门针对法轮大法、其创始人、修炼者进行迫害的“国家恐怖主义”组织。三个国际机构分别为: 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国际法庭 当北京的王杰和香港的朱柯明先生向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上述三名高干提出起诉时,他们的案件不但没有得到应得的法律诉讼程序,他们的法定权利也未受到任何尊重。更有甚者,在提出起诉的不久,他们在拜访朋友时被十名以上的公安非法闯入私人住宅强行带走。直到今日他们仍被秘密关押在中国,而他们唯一的罪行却是尝试寻求应得的法律程序及正义。 今天,我们将王、朱二人的案件带上了国际审判。我们以五位曾亲身遭受江氏和其手下迫害的法轮功修炼人的身份联合提出起诉。 过去我们曾经以原告的身份,在中国向国家信访办以合法的途径提出申诉。我们也曾致信予中国政府的领导层,要求他们停止镇压。我们曾长途跋涉到中国,以公开和平的方式向善良的中国人民请愿。我们也曾特别针对王、朱二人的案件,向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完全合乎中国法律的起诉。 然而我们得到的回答却是:被江氏集团绑架;在无任何法定程序下,被判刑延长监禁;被强索价值数千美元的个人财物;被迫为跨国公司进行超负荷劳动;饱受无止尽的殴打、苛刻的凌虐、性侵害、甚至连一位学员挚爱的亲人也被谋杀。我们只是八名来自各国的修炼人,上述这些事件不过是这个残酷迫害的冰山一角。成千上万在中国的修炼人与他们的家人呢?我们遭受这一切仅只因为我们修炼法轮大法,而且告诉大家法轮大法是好的。 多个国际人权组织以及外国政府已经多次公开支持和赞扬法轮大法,认为法轮大法是和平且具高尚道德的修炼方式,他们并将各种残酷迫害的案例分类编辑纪录。为遂行各种迫害活动,江氏严重地滥用了中国各级政府的权力,胁迫各类媒体、教育体系、军队、公共安全系统、洗脑班、司法系统、以及精神病院,配合他成为镇压迫害的共犯。江氏的作为已符合了联合国所定义的“国家恐怖主义”。 我们不对整个中国政府提出起诉是因为我们并不反对中国政府或哪一个政党。我们反对的是满手血腥的江氏集团。法轮大法明确地告诉所有修炼者无论现在或将来,我们决不反对政府。中国的独裁者蔑视了中国的法律从而进行他私人对法轮大法的恐怖攻击,他损害的不仅是受人尊敬的法轮大法、大法创始人、以及众多的修炼者,对于中国社会的整体形象与国际声望也造成了无法估算的损失。国际特赦组织称这个独裁者为“人权恶棍”。江氏与那些积极协助他迫害法轮功的人是无庸置疑的罪犯,他们必须面对公理正义的制裁。 无数无辜的人民至今仍然受着惨无人道的迫害。这份诉讼案旨在要求联合国通过对这些令人发指的罪行的审判。我们要求立即终止迫害,尤其要废除“6.10办公室”。目前我们也对国际法庭提出请求,请求法庭对江、曾、罗三人的罪行展开调查,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与所有法轮大法修炼者透过合法且和平的途径为正义请愿,其精神来自法轮大法对所有修炼人“真善忍”的要求。修炼法轮大法不仅只是应当享有的法定权利,他还带动人们成为具有高尚道德标准的公民,从而为社会上带来了极大的益处。这项事实已在世界各地通过表扬与褒奖的形式,对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带给社会的贡献做出了正面的肯定。同时值得大家深思的是,跨越台湾海峡在中国大陆对岸的台湾,已经将法轮功纳入了教育体系,教师通过学习大法可以获得暑期进修的学分;监狱与感化院也欢迎法轮功学员去教导服刑人员。 在此我们要求释放仍在中国被监禁的朱柯明先生。我们要求将他释放到中国以外的国家,使得他们得以在基本权利被尊重的情况下继续他们合法的诉讼。 我们恳求国际法庭的支持,我们呼吁法庭伸张正义。唯有如此,暴政才能结束。我们希望透过制止这个独裁者泯灭人性的行径,可以使中国老百姓不再受迫害与虐杀。 法轮大法好。大法对个人有帮助,大法也对社会有益。江氏对大法的迫害是确凿的反人类罪行。那些协助江氏进行这场邪恶迫害的人:请注意!这件诉讼只是一个开端。法轮大法及其修炼者们将获得最终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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