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0月21日】 共和国总统 技术顾问 巴黎,2002年10月17日 先生 : 共和国总统收悉您有关法轮功运动成员处境的信件,他责成我答复您。 法国及其欧洲伙伴从1999年就对这一卷宗予以关注。并对围绕这一卷宗所援引的众多酷刑表示担忧。 欧盟为促进改善中国人权状况的努力是坚持不懈的。法国是1997年最早倡议欧中人权对话的国家之一。每六个月在这个范围内向中国政府提出有关侵犯人权,言论与集会自由,思想自由,酷刑与行政关押等问题。 法国同时也在每次双方高层会晤的机会中提出人权的问题,比如今年9月26至28日中国总理朱镕基访问法国期间就是这样做的。 请您接受,先生,我的敬意。 签字 洛朗·比力
致法国法轮功协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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