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0月19日】 2002年10月10日尊敬的总统先生: 本月底,您将在您德州Crawford的农场会晤中国国家主席江XX.我为此而致信于您。我希望您能利用这个机会提出对中国[江氏集团]恐怖迫害法轮功的关注。 您非常希望能和中国国家主席共同推进两国的和平和繁荣,对此我很高兴。我一直赞同与中国的正常贸易关系会对中国人民有益,对全球稳定有利,对美国和休士顿的经济也会带来益处。我投票赞成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然而我相信,在我们与中国建立一个更开放的经济伙伴关系的同时,我们应该坦诚地表达我们国家对社会正义的承诺:即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和拥有个人信仰的自由。 自911以来,中国[江氏]政府以反恐怖为由加剧对法轮功等精神团体的迫害,与此同时又支持一些比它更危险的国家,如伊朗和北韩。 国务院2001年人权报告记录了这个问题。据此报告,经过两年多的严厉镇压和媒体造谣宣传、毒打、监禁,成千上万名法轮功学员被投入劳教所或监狱,绝大多数没有经过法律程序。已有2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监禁期间因酷刑或虐待而死亡。 过去的三年里,成千上万人被捕并被投入拘留中心、劳教所和精神病院进行洗脑和肉体折磨。在中国受迫害的不仅是法轮功学员。许多站起来卫护自己做人的基本权利的基督徒、穆斯林、西藏人、工会领导人、民主人士都面临迫害。 最近,美国众议院一致通过了188号决议,谴责在中国发生的悲惨非人的迫害。但是,不幸的是,不仅在中国,甚至在海外迫害仍在加剧,中国政府向那些认可法轮功和平原则和非暴力活动的人输出仇恨。 我们国家最强大的力量来源于我们对自由不屈不挠的捍卫。我敬请您表达美国捍卫人权的一贯立场,并为那些失去为自己说话权利的中国人民直言。我赞赏您曾作出的努力,并鼓励您与国会站在一起,强烈谴责中国[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肆无忌惮的迫害。 真诚的, 希拉-杰克森-李(Sheila Jackson Lee) 国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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