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0月18日】 决议提议人:温娜斯姬(Venezky)女士 决议提议日期:2002年10月8日 决议号:02-172特拉华州新城堡郡议会决议,将2002年10月6日至10月13日定为“法轮大法周” 鉴于,法轮大法(又称法轮功)由李洪志先生于1992年传播于世;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基于“真善忍”的基本原理,加上法轮大法的五套功法增强体内的能量循环;并且 鉴于,在全世界的50多个国家有超过一亿人练习法轮大法;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于1996年传至特拉华州;并且 鉴于,自那时起,法轮大法学员通过演示、讲座、办班、社区中心、健身中心、老年中心、大学、书店、公园、街道活动、以及健康博览会等形式持续和新城堡郡居民分享法轮大法的原理和功法;并且 鉴于,为使这一精神修炼得到公认,法轮大法学员将于2002年10月9日星期三举行仪式,庆祝“特拉华州第二届法轮大法周”,并且 鉴于,这一仪式将成为一年一度的教育性庆典,旨在增强公众对健康、精神纯洁、以及对生命和人性的理解。 鉴此,特此宣布10月6日至13日为新城堡郡“法轮大法周”。 本决议于2002年10月8日由新城堡郡议会批准 克里斯多佛.库恩斯(Christopher Coons) 新城堡郡议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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