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0月17日】我在一个小生化公司里做技术员,负责公司产品的生产。为了挤时间,我提高效率,争取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任务,剩余时间就可以用在做真相上了。近年来洪法活动也很多,还时常有突发事件发生,于是经常临时请假。一年都这样过了,直到最近有一天…… 那天是大学新生入学各社区协会的介绍日,我们大法弟子当然要参加了。可惜我的工作没人接替,加上弟子人数也够了,于是我从公司角度出发,决定不参加这次活动。也许是师父的安排,那天的工作很少,我用半天时间就完成了。中午坐在办公室里,一个念头出现了,为什么现在不走呢?于是我给副总经理发了个电子信件请半天假,还没等她午餐回来,我就匆匆离去了。 第二天一上班,副总经理板着脸与我谈话了:“按照你的工作合同,你应该在办公室里工作满八小时。按照公司规定,请假得提前两周。你的行为已违背了你的合同,公司对此十分不满!公司不想留这样的员工。” 我们这位经理是个女强人,在她刚来公司几个月后就把我这个部门的经理给气走了,她说她工作效率低。所以后来我们部门一直只有我一人。 未修炼前我也是个性格强硬的人,遗憾的是修炼后也没多大改变。我一直认为我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公司应该感谢我,本来我已考虑公司困难没请假,而且我已完成当天的工作了,为什么不可以请假呢?于是我对她说,您查查公司记录,别人要干两天的活我一天就干完了,我的高效率应该给我换来工作时间的弹性。昨天的事只是个特殊情况,为什么把这事说得这么严重呢?她说,你干完你的活,有时间应帮助别人干点别的,上班时间只能干公司的事,否则你就没完成你的合同。我看她固守着时间问题,而我坚持着效率问题,没法取得一致,于是我提议找总经理评评理。 副总经理恶狠狠的态度,让我联想到我认识的好几个功友由于工作单位压力太大,最后都决定另找工作。我认为这是种变相的迫害,大法弟子洪法正法是世界上最正的事,我们不应该让步。 第二天一早,总经理开门见山地说,作为一个蓬勃发展的公司,我们管理公司要有个严格的要求,每个人要遵循一定的纪律,当然,我们公司文化也是尊重员工的个人爱好的。比如你的法轮功,我们是支持的。但你老是违背公司纪律就不对了。我理直气壮地说,公司能拿出事实数据来说明我“老是迟到早退”吗?拿不出来。我在公司一年多了,你们能记住的也就三四次特殊情况。为什么别人能有弹性工作时间,我已完成我的工作而不能有时间弹性呢? 于是双方僵持在那了,当时我明显感受到在我与对方之间有种坚硬的物质场存在,使我们意见难以统一。这也许就是“冤缘”吧。 我让自己停下来深呼吸几口,让主意识更加清醒起来。我问自己,我是个修炼的人,师父教导我们要在单位做个好职工。今天这是怎么啦?即使是他们在挑剔找麻烦,作为修炼人,那也是我自己有漏了。凡事向内找,这是修炼人与常人的最大区别。何况我们公司员工对大法都是支持的,每天我都停下工作盘腿两个15分钟发正念,每天我在班上看明慧网,副总经理从来没批评过,今天是为了什么呢? 我突然想起师父说过,凡事多从对方的角度想想,我们中国人要尊重西方人的处世习惯,比如我们中国人认为是否给后面的人留门是件非常小的事,每个人自己开一下门,没什么不好的,但西方人却把这当成一个人文明的标志。于是我一下明白了问题所在:副总经理是埋怨我没事先通知她,尊重她的意见,我这种“先斩后奏”的作法让她自尊心无法接受! 于是我马上诚挚地向她道歉,解释东西方人在这个问题上的不同认识,并承诺以后遇事先征求她的意见,同时我也专门打出正念去化解隔在我们中间的那个怨缘物质,并简单介绍了我们的洪法活动,说明我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时间,我高强度地工作并不想得到什么金钱的回报,只想赢得点剩余时间干点大法的事。不久我就明显地感到整个气氛变了,副总经理态度也缓和多了。最后总经理笑着说,这回你赢了,下去把你的合同改改,专门给你一个人更多的弹性时间。我相信你会干好公司工作的。 没想到冤缘就这样化解了,我还赢得了堂堂正正在上班时间做大法工作的特权。回想这个小故事,我更明白了时刻以修炼人标准要求自己的重要性了。 当然,对于那些工作时间没有什么弹性的大法弟子,我们当然要把所有上班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我们在哪里都应该是个为他人着想、被他人敬佩的好人。我们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方面面的表现也是在证实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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