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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个门就算扰乱社会治安?
文/钟诚
【明慧网2002年1月7日】2001年1月4日外出回到家,母亲说刚才有人找我,我以为是同修A,就给她打电话,可能是记错了号码,两次都打错了,于是就直奔她家去了。开门的是一个不相识的男士,我看见客厅里有很多人,以为A家出了什么事,就问:“A在家吗?”里边有一人吼道:“让她进来。”一听说话的语气便知不是修炼的人。开门人问我:“你是她什么人?”我说:“同学。”不由分说,便衣把我挟持到派出所,当时我一点也没害怕,因为我只是串个门,什么行为都没有。他们问我是怎么认识A的,我说以前炼功认识的。他们就去抄我的家,翻走一套讲法录音带,一本大精装《转法轮》。在讯问我的房间里,能听到隔壁房间里同修被殴打的声音,我劝告讯问我的警察去阻止他的同事,不要打我们同修,她们都是好人,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一恶警随手给我一记响亮的耳光。我用眼睛正视恶警,恶警退缩了。最后他们让我在一张表上签字,我不明白,问他们是什么意思,他们没有直接说,反问我:“你炼不炼法轮功?”我说:“炼呢。”恶警说:“就是扰乱社会治安。”就这样和另外两名不认识的也是串门的女士,一同被戴上手铐送往“鸭子圈”,其中一人被非法劳教,至今还在万家劳教所。

世人啊!我遇到的事虽不轰轰烈烈,可说明问题:串个门就算扰乱社会治安!究竟谁在搞恐怖主义?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13/17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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