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女士,
柏林市长请求我代为回复您在2001年10月22日的来信。因为“2001年亚太周” 筹备小组现已解散,并将其责任范围交回专署人员,所以迟至现在才给您回信,在此请求您的原谅。
我们能向您明确表态,对于您提起的中国践踏人权的问题,柏林市长会非常严肃地对待,并会在与中国代表团的会谈中表达对此的关切。
此外我真诚愿意与您面谈,请您事先电告您何时到临。
诚挚地祝福您
司屯克敬上200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