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月24日】郑洪谦(化名),女,43岁,中共党员,是莱钢集团公司医院的一位大法弟子。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同事和病人都知道她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曾经多次被莱钢医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但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却遭到江氏集团的残酷迫害,只因她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自1999年“4.25”,她就一直受到邪恶的迫害。以莱钢医院党委书记刘少华为首的邪恶之徒,用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党籍等相威胁以迫使她放弃修炼。“7.20”后,对她的迫害进一步加强,由多人组成的所谓“帮教小组”轮番上阵,对她进行攻击,工作时被强迫进行所谓的“学习”,多次到她家骚扰,致使她无法工作、无法休息,精神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它们名为“帮教”实为迫害,目的就是让她放弃修炼,放弃信仰。 2000年元旦,郑洪谦为证实大法去了北京,在山东驻京办遭到省公安厅一夥暴徒的毒打,后被接回莱钢,非法关押在莱钢医院住宅区内,名为“监视居住”,直到农历腊月廿八才被放回家。莱钢医院邪恶之徒对她的迫害步步紧逼,他们强迫她停止工作,多次威逼她写攻击大法的文字并放弃修炼,但都被她断然拒绝。 同年5月,郑洪谦再一次进京证法,被抓后,她不配合邪恶,拒不报姓名、单位地址,她被非法关押在北京某看守所。后被莱钢银山公安局认出带回莱钢,再一次被非法关押在莱钢医院住宅区内。银山公安局邪恶之徒焦玉其、周明刚多次提审,并谎言诱惑:只要说不修炼,就放她回家。郑洪谦始终以“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堂堂正正对邪恶说“不”!后被银山公安局治安拘留15天。6月她被解除劳动合同,并开除党籍。 2001年2月底,莱钢邪恶势力加大迫害力度,非法举办“洗脑班”,郑洪谦和多名大法弟子被强行抓到班上,遭强制洗脑。邪恶的这一暴行,受到莱钢大法弟子的共同抵制,从而使“洗脑班”破产。 2001年6月,莱钢邪恶势力准备强行送郑洪谦到淄博王村劳教所洗脑,为了抵制邪恶的这一疯狂迫害,她只得流离失所。银山公安局就对她及其他5名大法弟子进行上网悬赏通缉(五万元── 一万元不等)。 2001年11月9日,郑洪谦在山东省宁阳县不幸被歹徒认出,落入邪恶之手。由莱钢银山公安局邪恶之徒焦玉其(政保科长)、丁强(南岭派出所所长)带回莱钢。同她一起被抓的还有她的丈夫(被迫流离在外)。郑洪谦被非法关押在南岭派出所,11月12日左右,莱钢银山公安局焦玉其、丁强非法将她刑事拘留,非法关押在莱芜市看守所。12天后,莱钢“610”办公室和银山公安局非法判她劳动教养三年,强行送往济南市女子劳教所(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强制洗脑,遭受非人虐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