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月24日】 海南省人大、省政府、省监狱管理局: 在此我们想向你们反映一下我们在海南省女子劳教所里身心遭受严重迫害的情况,我们想你们一定会作出公正的处理的。 我们是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向世人讲清真相坚持真理而被非法送劳教的。在劳教所里管教员都是采用暴力和虐待的行为来对待我们的,同时还以奖分的方式指使、纵容那些犯有吸毒、卖淫、诈骗等被劳教人员当“护舍”(也就是叫她们管我们的)。所里规定每人七分钟时间洗澡,然而有些五六十岁的大法学员,由于年岁大手脚慢一些也免不了“护舍”的一顿辱骂,平时我们大法学员之间互相说几句话问候一下或由于长时间的工作累了想改变一下姿势放松放松也被管教和“护舍”看见后骂我们没有按照她们规定的姿势坐,甚至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安排“护舍”监视、跟踪我们,连上厕所也跟着,有时蹲时间长一些就用些很难听的话辱骂,有时半夜睡不着坐在床上或炼功,“护舍”就扯我们的头发,粗暴地拖下床,紧接着就是对着头,颈,胸,腹,腰,背等部位象练拳击似的进行拳打脚踢。当我们学员质问为什么要这样做,打人对吗?如果打死人出了事怎么办?“护舍”们则说没办法不这样做会被管教骂或罚分的。“护舍”们的过激行为我们已经多次向劳教所和干警反映了,而所里和管教对此却无动于衷。 在2001年7月18日至20日晚凌晨约两点至四点钟,全所干警大行动,同时采用暴力对十几名大法学员用绳子捆绑,并分开看管,几天几夜不准洗澡,不准睡觉,甚至连闭一下眼睛都不允许,时常还对她们拳打脚踢,其中五名大法学员被强迫关在“禁闭室”长达近一个月,管教纵容指使那些吸毒、卖淫等犯罪人员毒打与折磨大法学员,有的打成重伤不能行走。当上级领导去看时,却被所长说成是“炼功炼的”,而且不让我们说话,以此来掩盖他们的这种欺骗行为,甚至还口出狂言,“对你们不需要讲法律”。难道对他们的这种行为就没有法律约束吗? 2001年9月17日晚7点30分,劳教局的高局长(女)带领劳教局的几名人员及所里的全体干警,以抄大法经文为名进行检查,有些男干警还动手打我们,而高局长却用一些下流的、恶毒刻薄的语言辱骂我们,当时我们都惊呆了……如果不是耳闻目睹都很难想象眼前发生的这一切,你们想一想这是一个执法人员的素质吗?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国家执法人员的形象难道就被这些人给毁了吗?同时,那些犯其它罪的被劳教人员也参与打我们,有的大法弟子被打倒在地很久才能站起来,有的被打得流血尿……。当时有的学员上前阻止:不要这样做,同时也挨一顿毒打,而在场的所有干警及劳教的领导却无动于衷,竟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止。然而有的学员由于被打伤后吃不下饭却被强行灌食,管教的行为并不是出于人道,而是用那种整人方法,粗暴地用铁管从嘴里插入喉咙往里灌,有的喉咙被插伤,造成当天晚上发高烧,第二天烧还没退,就被叫去劳动室坐着,也不允许在宿舍休息。否则就被打。 其实,我们修炼法轮大法的弟子都是按照“真善忍”修炼心性的,并不象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所歪曲报导的那样。说到圆满,其实一个修炼者在修炼过程中,不断地去掉各种执著,各种不好的思想,心性提高上来,渐渐地达到那一境界的标准,整个修炼过程结束了才能圆满。而且大法修炼者必须以法为师,大法书上一再要求修炼者不能杀生,而且自杀也是杀生的一种。你们想一想,杀生是不能修的,更谈不上圆满,但电视报导的几件事情却说他们为了“圆满”杀死了自己的家人,这种行为是杀生;为了“圆满”到天安门“自焚”这种行为是自杀,是犯了天大的罪,天理不容的,怎么谈得上“圆满”呢?这根本就不是大法弟子所为,这一切都是造谣,栽赃陷害,目的是想通过电视来蒙蔽那些不了解法轮功真相的善良的人民百姓。大法书上要求我们在个人利益中不要和别人争斗,在矛盾中向内找,找自己的不足,改变过来,下次做好,一直到修炼的结束,都要这样要求自己。还有的报导说“有病不上医院”,这也是歪曲事实。我们师父一再强调有病了就要上医院治,师父说“我是给真正修炼的人净化身体,不是给常人治病的。…”所以我们真修的大法弟子身体原来患有多种疾病的,有的患有绝症的,经过修炼,道德回升,身体也净化了,原来的病早已不存在了,所以无论任何人真心修炼,对国家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可是这么好的大法却不让人学。大法弟子为了让更多善良的人们受益,在各种压力面前,在意味着失去公职时,在承受着妻离子散,有家不能回,坐牢,判刑等压力、痛苦中,在失去一切利益中,还在向世人讲清真相,救度世人,大法弟子已经做到无私无我了。 但是,劳教所里管教员还经常体罚让我们在烈日下曝晒,并采用暴力行为对待,还强迫我们购买制服,因没钱买制服管教就没收我们自己的衣服,所以就穿着身上的这套衣服在炎热的夏日里度过了将近三十个日日夜夜。我们所购买的信纸、笔、信封和邮票都已经被非法没收,有时家人来看望或送钱也会被劳教所无故拒绝。 劳教所里所发生的种种行为已经完全违背了有关法律,特别是那些犯罪的被劳教人员,她们本身就有很多恶习,送到劳教所的目的是为了接受教育,使她们能够正确的树立“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改邪归正,重新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利的人。而却被劳教所的管教员培养成打人凶手,如果她们的父母知道自己的女儿在劳教所接受这样的教育将会是怎样的心情呢?传到社会上人们将会怎样看待执法人员呢?而所谓的“护舍“,其实就是“监霸“,而她们是受管教保护的。这种人将来回到社会,又将是个怎样的结局呢? 修炼法轮大法的学员,都是按照“真善忍”宇宙特性为指导修炼的,以高标准来要求自己,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然而却遭到如此的迫害,以劳动教育为借口加以折磨。难道这么一件大事不能引起你们的重视吗? 最后,请人大领导、省政府领导、省监狱局领导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处理此事。 投诉者:海南大法弟子 2002年1月16日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三中队电话:0898-65862072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三中队管教李艳彬 电话(家)0898-66760233 吴管教 (三中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