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月22日】翟树林 男38岁 進京上访回来后未经任何手续就将我送進拘留所关押47天,因炼功,被带48斤重的脚镣。释放时收伙食费525元。 2000年二次進京在沈阳截回,送看守所非法关押138天,因说法轮大法是正法被带98斤铁镣,并被体罚,后被非法劳教。 99年7月22日,镇政府向家属索要3000元保证金。 主要责任人:政工书记:杨树东 政法委书记:朱容宝 党委书记:杨福友 集贤县政保科科长:张景良 张守贤 女 68岁(双目失明) 2000年2月2日在家被镇政府非法抓進看守所关押60天,交拘留所伙食费700元。 马振林 男 71岁 2000年2月2日在家被镇政府非法抓進拘留所拘留24天。太平镇政府、集贤县政保科长张景良勒索2000元人民币,拘留所勒索360元所谓伙食费。 王春玲 女 24岁 2000年2月2日 進京在沈阳被截回,非法关押在集贤县拘留所143天,绝食四天。主要责任人:太平镇政府、集贤县政保科 马清权,1999年7月21日上访回来后,被政保科送拘留所非法关押69天,在拘留所因练功被带38斤脚镣7天。 2000年2月1日進京上访截回后,被镇政府送拘留所无理关押143天放回,因炼功被带78斤脚镣7天,绝食,被强行灌浓盐水。 2001年11月18日在升昌镇发真象资料被抓,由政保科送拘留所绝食12天,因灌浓盐水时撞墙,被锁在大铁门上,灌大量浓盐水,后期转入刑事拘留,32天后放回。 被勒索情况:99年8月关押被勒索4000多元,其中包括交伙食费950元,交村书记求人1000元,2001年交伙食费379元。 孟万友 46岁 2000年2月2日以开会为由将我骗到太平镇派出所,无故被送看守所拘留,非法关押53天。 2001年5月25日因讲清真象被抓進看守所,非法关押105天后,于9月10日晚10点,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送進绥化劳教所至今。主要责任人:太平镇政府政工书记:杨树东 政法书记:朱容宝 集贤县政保科科长:张景良 孙永珍 女 45岁 2000年2月2日以开会为由将我骗到太平镇派出所,无故被送看守所拘留,非法关押21天。看守所收伙食费300元,保证金2000元。 高丽丽 女 20岁 2000年2月2日以开会为由将我骗到太平镇派出所,无故被送看守所拘留,非法关押53天,收伙食费750元。 主要责任人:集贤县政保科科长:张景良 太平镇政府政工书记:杨树东 政法书记:朱容宝 党委书记:杨福友 李富荣 60岁 2000年2月2日在家被无故抓進看守所关押66天,交伙食费750元,保释金2000元。 主要责任人:政保科科长:张景良 太平镇政府政工书记:杨树东 翟仁章 65岁 2000年2月7日在家被镇政府抓進看守所,强行关押18天,勒索2000元保证金。交伙食费250元。主要责任人:集贤县政保科科长:张景良 太平镇政府政工书记:杨树东 李景莲 43岁 2000年2月3日以开会为名骗進拘留所关押16天,交伙食费240元,主要责任人:集贤县政保科科长:张景良 太平镇政府政工书记:杨树东 伊风贤 36岁 99年7月20日進京上访回来后,未经任何法律手续,被镇政府送進看守所非法关押47天。被勒索人民币3000元。交伙食费525元。2000年2月2日進京中途被截回,直接送進看守所非法关押143天,绝食4天放回。主要责任人:集贤县政保科科长:张景良 太平镇政府政工书记:杨树东 马淑芬 40岁 2000年2月2日進京上访中途被截回,直接送看守所非法关押143天,绝食4天放回。在关押期间,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抄家,拿走人民币6650元。又串通药检所罚款22880元。(开诊所)。主要责任人:集贤县政保科科长:张景良 太平镇政府政工书记:杨树东 朱容宝 马振清 68岁 2000年2月3日在家被无故被抓,送進看守所非法关押20天。索要保证金2000元,交伙食费300元 主要责任人:集贤县政保科科长:张景良 太平镇政府政工书记:杨树东 刘淑芹 60岁 2000年2月2日在家被无故送進看守所非法关押66天。勒索保证金2000元交拘留所伙食费750元。主要责任人:集贤县政保科科长:张景良 太平镇政府政工书记:杨树东 唐学勇 38岁 2000年2月2日進京上访,中途被截回,被镇政府直接送進拘留所,非法关押138天后未经任何法律手续,非法劳教。 2001年5月25日因发放真象材料抓進看守所,非法关押105天,在关押期间绝食6天,被强行插管灌食,造成昏迷,在昏迷不醒的情况下,被拖上车,送進绥化劳教所,非法关押至今。交伙食费450元。 主要责任人:集贤县政保科科长:张景良 太平镇政府政工书记:杨树东 马学林 49岁2000年2月3日以开会为名骗到派出所,无故送看守所关押20天,交伙食费300元。主要责任人:集贤县政保科科长:张景良 太平镇政府政工书记:杨树东 徐洪明 17岁2001年5月25日因发放真象材料被抓進看守所,非法关押105天后送劳教所非法关押至今。主要责任人:集贤县政保科科长:张景良 太平镇政府政工书记:杨树东 宋德华 48岁 2000年2月3日以开会为名骗到派出所,无故送看守所关押16天。交伙食费240元。主要责任人:集贤县政保科科长:张景良 太平镇政府政工书记:杨树东 王晓莉 35岁,2000年2月3日以开会为名骗到派出所,无故送看守所关押16天。交伙食费240元。主要责任人:集贤县政保科科长:张景良 太平镇政府政工书记:杨树东 寇维香 女 43岁 佳木斯市永红区居民 2000年12月19日進京上访,被非法抓捕,驻京办将我所带的280元钱收去,并将我带回佳市,向我家人勒索1500元钱,说是来回的车票费用。回来后永红分局罚款2000元,给石秀文好处费500元,郭维山200元,在京往回返时,恶警往我家打电话说手机没费用了,无奈家人给交了50元。家属给我往外办时,给永红区夏厅长交手机费200元,交看守所伙食费200元。家人为往外办我,共花了5200元钱。 洪淑香 女 2001年9月19日,被永红分局无理抓捕,勒索6000元人民币,关押8天半放回。主要责任人:石秀文 崔淑珍 女57岁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纺织厂 2000年5月在花园附近炼功被前進区派出所抓获,后关押15天,搜去皮腰带一条。交看守所伙食费300元。2000年10月進京上访,中途被截回,在山海关刑警大队拘留2天2夜。罚款300元,后由单位接回送看守所无理关押。单位勒索1500元接人费用。永红区勒索10000元,因我進京单位把我的退休金由430元减至每月180元,合计至今已有3420元。 孔庆东 男 46岁 佳木斯市永红区居民 2000年12月19日進京证法被抓,因不报姓名、住址他们先罚跪,我坚决不配合,三个恶警开始对我拳打脚踢,并将我打到。两个人抬着我的手,并同时踩着我的双腿,让我强行跪着,并用塑料板打我嘴巴,就这样我被他们轮番打了半宿,把腿踩成青紫色,血压升高,心率加快,他们怕我死里头,明明知道我是东北人,却把我送上了去广州的火车 。他们说:这小子我们陪了他一宿,也没问出点什么,咱们整整他,看看有没有大西北的车,就这样,东西南北走了一圈,只有去广州的车,用我仅有的300元,花了264元买了广州的车票,把我送上了广州。 杨淑娟 女65岁 佳木斯市永红区71委8组 亚麻厂住宅楼 2000年因進京护法被拘留16天,被佳纺织厂勒索人民币1000元,永红分局勒索2000元人民币。佳纺织厂扣发退休金,每月只给180元生活费,2001年5月22日因做真象被拘留,因绝食被带手铐脚镣钉在地板上,后劳教。主要责任人:佳纺织厂党委书记:冷占义 厂公安处长:王德顺 永红分局:石秀文 韩秀春 女40岁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医院护士 2000年因進京上访被抓,送佳木斯市看守所无理关押,因抗议无理关押绝食,关押15天后无条件释放。 邢桂荣 女36岁 佳木斯市委职工 2000年11月因進京请愿,被抓,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及便衣一顿殴打,一恶警用手机包将我的鼻梁骨打折。鼻口出血。头上大包多处。在佳木斯市驻京办事处被无故搜身,绝食,20多人住在十几平方米的小屋里,被关押3天,勒索人民币600元。被永红分局两名干警及家属带回,两名干警的来回食宿全部由我们出。为了不让我進看守所,被勒索人民币近万元。在驻京办事处,被郊区分局李明勒索1000元。酷刑折磨的主要责任人:佳木斯市劳教所治安派出所所长王铁军、彭副所长。 2000年7月27日, 骑摩托车到劳教所做真象,被蹲坑的12名恶警抓捕,因不说出同来的功友,被恶警用3根电棍电的满身满脸都是大泡,坐老虎凳,吊铐等酷刑折磨,腿部被恶警踢得坏死地方现在还没好。当时,双手臂紫黑色,都是硬结,手腕处手铐勒得肉外翻,双手腕不能动,无法回弯,整整酷刑折磨一天一夜,不让低头,一低头,就用矿泉水瓶(装满水的)砸你的头,真实残忍至极。并带6-7名恶警抄家,(用搜身搜出来的钥匙强行打开家门)。抢走大法书籍两本,一块擦车用的鹿皮,后背双手,带手铐,将我送進看守所,我为了抗议非法关押和无理的酷刑折磨,绝食绝水17天整,后因为全身抽搐,狱医报危,家属要人,这样我被释放。办案单位勒索我家属5000元。请吃饭花了近千元。劳教所扣押摩托车,我们多次索要至今不返给我们。(新买的,花了3500元)。回来后没几天,由于功友们以同样的方式在市区洪扬了大法,无法破获,市局局长过问此事,恶警又一次到我家来抓我,我正念除恶,并想你们中午去吃饭我就走人,这样,我就在他们电话遥控,去吃饭的时候,逃出了魔掌而流离失所。期间,我家电话监控,连我婆婆家电话也监控,他们还尾随我爱人的车搜捕我。由于我坚定修炼法轮大法,市委以各种方式和借口将我开除。至今没有生活来源。 黄雅君 女38岁 黑龙江省龙电公司 1999年12月進京被非法抓捕,在驻京办十几人关在一起,只有两张床,男女混居,每天却要收30元床费,后送看守所一天两个窝头,却要收每天20元伙食费,非法关押了近3个月,家属被前進分局某人勒索了5000元人民币。才放人。单位同志由于我進京上访,每人扣100元,单位交“610”罚金5000元。 鲁秀云 女47岁 佳木斯市永红区居民 2001年1月11日進京上访途中被截,关在山海关铁路派出所,被恶警马警荣拳打脚踢,打得头部出了很多血,并翻去人民币70元,交铁路200元,单位派人将我接回,路费全部由我负担。 车红玉 女36岁 佳木斯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2000年6月進京上访被抓,在驻京办事处扣款100元,后送回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41天,勒索人民币2500元,罚单位款3000元,伙食费300元,将我的养老金720元挪用。 张国海 男 31岁佳木斯铁路东车辆段。家住佳木斯市前進区铁路先锋二小区。200年10月6日--12月19日因進京被佳木斯市中山派出所送看守所非法关押80多天,在北京至進看守所之间共被勒索人民币2300元(干警的卧铺票、吃喝、驻京办的住宿费50元及800元的所谓办公费用)。在关押期间,无故被犯人打骂,抗议非法关押绝食,被强行野蛮灌食,并给绝食的同修分号,让刑事犯看着,不让炼功,由于人多、潮湿被染上疥。后找市公安局陈万友花一万多元才放人。在驻京办事处被桦南县公安局的(姓名不详)勒索1000多元。2001年4月被宝清县万宝山乡派出所非法抓捕,在看守所拘留3天,后送铁路看守所拘留18天欲劳教,因身体状况不好保外。 马桂云 女 43岁 佳木斯市印刷二厂职工,2000年12月16日進京上访途中被抓,在长春关押一夜,后返回佳市在佳木斯市看守所关押17天。被永红分局恶警石秀文、郭维山勒索5000元人民币,交看守所伙食费150元。 王文华 女 37岁 佳木斯铁路三中教师。99年7月22日因進京单位领导派人到各处亲属家和去北京找我。因向学生洪法,要抓我,被迫流离失所五个月。委员会、包片民警、小云办事处、东风分局多次去我家无故抄家,翻走大法书籍、炼功带、经文等,我爱人和孩子一听到敲门声,心跳剧烈,整日提心吊胆。我被单位开除公职。先后两次被抓進拘留所,仅伙食费一项就收取900多元。办事处向单位索要2000元罚款。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2/5/1842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