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月20日】2002年1月19日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导:“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发生雪灾”,继2001年冬季兴安盟境内科右中旗发生罕见白灾及1998年扎赉特旗发生特大洪水后,这已是“新闻联播”第三次报导兴安盟境内的灾情。一切事情都不是偶然的,有因必有果,古语云:“天灾人祸”。 兴安盟地处东北,与吉林接壤,位于科尔沁大草原上,下辖乌兰浩特、突泉县、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和阿尔山市,首府乌兰浩特,原名“王爷庙”,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在此宣布成立后改为现名,蒙古语“乌兰”和“浩特”分别为“红色”和“城市”的意思。 由于法轮大法(法轮功)的创始人曾在兴安盟境内工作过,邪恶媒体就以此造谣中伤,恶毒攻击李老师。2001年,当地的政、警、司法等部门的邪恶之徒为了升官发财等个人私利,疯狂地迫害大法弟子,许多大法弟子由于坚定修炼做揭露邪恶,讲清真相之事被劳教、判刑,许多大法弟子被送到扎赉特旗的图牧吉劳教所(明慧网已报导)。这些大法弟子不仅在单位是工作能手和骨干,并且多才多艺,可是由于修炼“真善忍”,做好人,并把自己的受益善意地告诉了别人,结果失去工作、亲人,遭到无休止的迫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一切天灾人祸都是对恶人的警告。 希望大法弟子的鲜血能唤醒世人的良知,那些还没走出来的功友们不要辜负这万古不遇的浩荡佛恩,彻底清除一切邪恶,迎接法正人间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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