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月15日】我与丈夫都是在九四年得法,在这证实大法的两年多里,都是几进几出看守所、拘留所。丈夫去年进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劳教三年。在丈夫被非法劳教的一年多里,我与女儿多次以要求无罪释放为由向有关部门讲真相,证实大法。十一月份,丈夫出现消业状态,他自己也悟到要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不能消极承受了,于是他开始绝食抗议,绝食的第五天,单位610让我去劳教所接人,并告诉我这是劳教所的规定,凡是法轮功学员必须家属签字并接回,而且说就这一天的机会,当时我很高兴,但我马上冷静下来,想到丈夫去年二月份第二次从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近五个月释放时,就是要求我去签字并交保释金,虽然当时对法理解的不深,但想到的是为别人着想,为更多的功友着想,我不能交钱,我如果交钱放人,那些家里没钱的同修怎么办?我正告公安部门和单位领导,我既不签字,也不交保证金,还要求放人。在强大的正念下,他们不得不放人。而今师父已经把法讲明了:“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于是我面对两层610和劳教所、亲朋好友及满屋子人说:我们进京上访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被非法劳教,身体被迫害到这种程度,我不能去接,就是送回来,我还要看他身体怎样,不行我还不要。后来,他们才告诉我:“你丈夫已经绝食第五天,已经出现生命危险了。”我当时悟到,这是在考验我能不能站在大法的基点上而放下常人之情了,于是,我想到几百名大法弟子为证实大法而献出生命,心里对丈夫说:“你可一定要坚定啊!机会不多,无论你能不能放下生死,我必须放下情。”从下午4点多钟一直僵持到晚6点。后来单位610让家属去接,我也没同意。最后单位610来人告诉我:“劳教所把人送回来,你给开门就行了。”晚上7点多钟,劳教所把我丈夫送了回来。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5/1805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