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月10日】法轮大法弟子王铁松,男,32岁,吉林省白河林业局锅炉安装公司职工。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作为大法弟子,他视大法高于生命,吃苦耐劳,先他后我,时刻用法的标准要求自己。就是这样一个好人,他于2000年10月被非法抓走送至延吉劳教所。在劳教所里他一身正气,坚持真理,遭到非人的折磨,于2001年12月4日惨遭迫害致死。 事发后,延边州有关领导及公安机关劳教所等人害怕死者的被害真相暴露,补办了一套假病历手续。在送往医院后,强行用外力呼吸,此时心脏脉搏早已无力跳动,就是这样强行呼吸11天,直到12月15日。 经过调查,该医院亲眼目睹者说:根据死者当时的情况看,他们把他抬来时,就应该直接送入太平间。此时的人已经停止呼吸了,但是,在公安人员的强迫下,硬是用外力强行呼吸,说是抢救无效而死。当时死者两眼睁着,一只眼睛已经扩散,另一只眼睛凹塌下去,肋骨被击碎,浑身是伤,死状很惨。送到医院之前,他早就停止了呼吸离开了人世了。 就在12月4日,王铁松被害之前还坚决提出三个要求:“还法轮功清白,要人权,要炼功。” 王铁松去世后,死者亲人说了一句:是被你们害死的。不法官员们却说“你再这样说,就把你也抓起来。”在这样的压力下,亲人们只有含泪、忍痛,却不敢说一句话。 善良的同胞们,江泽民集团把一个追求“真善忍”的公民迫害致死,这不仅是丧尽天良的行为,而且是对公民基本生存权利的剥夺,是对公民信仰权利的践踏。如果在这样大是大非面前没有一个正确态度,对任何一个政府、国家和民族来说,都是极其危险的。清醒吧!善良的同胞们,帮助那些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维护人类社会的公义和基本道德,这才是真正的挽救自己和人类。 王铁松的死,是江泽民、罗干的“打死白死”的邪恶密令的结果。江泽民政权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利用的是暴力和恐怖手段,它企图强制千百万善良、和平的人们屈从,它的本质是血淋林的国家恐怖主义。 江泽民及其帮凶迫害大法,强权施暴,血债累累,人神共愤。等待它们的将是在地狱中生命的彻底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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