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2001年9月18日自纽约发布消息,由于最近又查清了4名法轮功学员的死亡详情,法轮功学员的死亡总数现已达到276人。但是根据来自中国内部的政府消息渠道,在这场不断升级的、迫害和平公民的镇压运动中,实际死亡数目已超过1000。 以下这4位学员的死亡详情在本月初已得到证实。中国政府竭尽全力封锁死亡消息的传出,但是消息仍然逐渐揭露出来。人们冒着巨大的危险将搜集到的信息送到国外,以下所列资料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送出来的。由于官方的信息封锁,至今为止已报导出的那些具体死亡案例不过是冰山一角,毫无疑问,失去的生命远远不止这些。 最近证实的4起死亡: 1.李梅女士,33岁,山东省莱阳市溪主村人,在被拘留在莱阳“转化学校”期间,于5月28日死于酷刑所致的脊椎破裂及其它损伤。山东省莱阳市龙旺庄政府的赵主任下令强行转化李女士。她在转化学校坚修大法,为此遭到严重的酷刑折磨,导致她脊椎破碎,下肢瘫痪。镇政府拒绝支付医院费用。为了掩盖犯罪事实,该镇政府给她的亲属三万元,强迫他们在一份声明书上签字,该声明写道:“李梅死于自杀。她的死亡与他人无关。”李梅的丈夫拒绝接受,并寻求律师的帮助,但是由于李梅是法轮功学员,无人敢接此案。李梅去世后,她的亲属被要求支付六万元医院费用,才可以取回她的遗体。对一个农民来讲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因此李梅的遗体至今仍停放在医院。为证实此事,在对该镇政府进行电话采访时,一名镇官员称,“她也许是五月在医院自杀了。”当问到她是如何自杀时,他说,“我们不太清楚。” 2.王小忠,约30岁,黑龙江省牡丹江人,他的家人大约于8月30日左右得知他的死讯。他于 2001年8月17日被非法拘禁。死前,王先生的妻子曾到看守所探视。他告诉她,警察用电棍毒打他,伙食也极差。可能由于泄露了这样的“机密”,他在次日死亡。但是直至他死后的第三日,他的家人才得知他死亡的消息。警察告诉他家人他死于脑出血,并说看守所不负担任何责任。王小忠所在单位所有员工都感到非常气愤,因为王先生生前在单位工作始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得到同事的一致好评。而且只要认识他的人都说,他的身体非常健康,因而实在不能相信他在看守所会“因病”死亡。王先生留下了一位生活无法自理的老父亲,没有工作的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孩子,全家老小没有生活来源。王先生作为一个儿子,一个丈夫,和两个孩子的父亲,就这样被警察夺去了生命,离开了他的亲人。东郊派出所(0453-6306110)向一位记者证实了王先生的死亡,但是没有解释王先生头颅内出血的原因。 3.张维新,44岁,黑龙江省大庆人。据报导,8月31日,张维新女士在勾帮子从一辆运行的火车上跳下,当时她正在被从北京押送回大庆的途中。还有其他数名法轮功学员也曾被报导从高楼或运行的火车上“跳下”身亡。张女士是大庆装配公司三处的职工。她于2001年8月26日去北京证实法轮大法好。8月29日,北京打来电话要求大庆官员将张女士带回。死亡发生后,大庆公安系统派出20多人(包括一名法医)到北京把张女士带回。在接到最后一个报告时,遗体还没有回到大庆。以前,曾有五名大庆地区的法轮功学员在迫害运动期间死亡:李宝水,崔晓娟,张铁燕,王斌,陈秋兰。张女士所在单位的保卫科(459-571-0415)向一位记者证实了她的死亡。 4.王红女士,39岁,辽宁省辽中县长滩镇东街人,8月31日死亡。她于2000年12月1日进京上访,被关押在沈阳市龙山教养院。她被转换了几个教养院后,最后又被送回龙山教养院。在这些劳教所期间,她受到无数种酷刑,但是仍然拒绝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她所遭受的身体惩罚导致她急性肾功能衰竭。在她生命垂危之时,狱方还不肯放人,扬言要家属去收尸。8月22日家属把她接回,8月31日死亡。去世时,身上尚存多处瘀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