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9月20日】“我很想和你们一起走一段,可以吗?” 2001年9月17日,今天是步行的第八天。早晨我们离开了陀可如阿(TOKOROA)当地学员家中,开始了新的一天的步行。8点左右,《南怀卡多新闻(SOUTH WAIKATO NEWS)》报社的记者克里斯丁等在路边为我们拍照。他说半小时之后再和我们联系采访之事。我们把预先准备好的法轮大法资料送给他一套。 一路上,路边的居民主动向我们问好,有一位从远处看见我们,便拿着照相机跑出来为我们拍照。当我们行至陀可如阿(TOKOROA)市中心时,一个女孩向我们走来,并对我们说:「我觉得你们做得很好,我很想和你们一起走一段,可以吗?」一位学员对她说:「我们很欢迎你。可这会不会耽误你上学或工作?」她说:「没关系,我先跟你们走一段。」原来早上刚出发她就看见了。她看见我们打着的横幅,就决定要和我们走一段。她换了一双走路的鞋,就赶上来了。当我们走到市民厅门口时,她说,你们是否要去市政府放一些资料?我们的学员说,可能时间太紧,否则是会去的。女孩指着不远处的一幢楼房说,那就是市政厅。我可以去给他们送资料。我们一位学员和她一起去了市政厅,向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后,她同意我们把法轮功的资料放到大厅的告示板上。当《南怀卡多新闻》的记者电话采访我们时,问起当地人对我们步行的反应,我们向他介绍了这个女孩。记者又立即开车来给她拍照并采访了她-18岁的Kristy。在中途休息时,我们教了Kristy五套功法。当我们得知她已错过了九点钟的课,提醒她是否回去时,她说:「我觉得和您们步行更重要。」她一直和我们走了约十公里才离去。 “我们夫妇已商定,我们要学法轮功。” 下午4:30左右,我们住进了一家旅馆。这是一家开张才十几天的旅馆。店主听完我们介绍法轮大法后,主动向我们提到他正在学太极拳的太太,说她可能有兴趣学法学功。随后他把夫人介绍给我们,我们一位学员教了她五套功法。在她学功时,店主一直坐在旁边观看。晚饭后,他郑重地对我们说:「我们夫妇已商定,我们要学法轮功。」并决定第二天早晨起来和我们学功、炼功。一位学员将英文版《法轮功》送给了他们。看到他们能够得法,大家非常高兴。他的夫人主动提出帮助我们联系下一站城市的媒体。到今晚为止,一共步行了二百三十公里,超过了全程的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