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9月14日】谢谢你于2001年8月22日寄来的电子邮件,信中谈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问题。 我很同情你和中国使馆的不愉快经历。我知道中国政府禁止修炼法轮功,以及学员们在(中国)当局手中受到迫害。 这个问题,我已经在和中国大使讨论人权义务时亲自向他提过。我将继续利用一切机会力说此事。 工党致力确保每一个澳洲公民享受从事任何合法活动的权利,并能够这样做,而且不受限制和歧视。 我能理解你在电子邮件中所描述的情况对你造成的苦恼与不快。 谢谢你写来的电子邮件。 你诚挚的, 约翰·斯坦荷普(Jon Stanhope) 立法委员会成员 澳大利亚首都领地 2001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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