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7月25日】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较早前援引法国和日本为例,例证立法是其中一个取缔邪教的手段,结果引发一场外交风波;日本驻港总领事馆分别去信保安局和本港一英文报章,批评叶太的言论与事实不符,澄清日本并没有订立反邪教法,而保安局立即去信向日本驻港总领事解释,承认为讲稿起小标题时略有过失,事件纯属误会。据了解,叶太做事向来亲力亲为,一些重要讲稿即使由手下草拟框架,但最后文稿一定由她亲自操刀,相信今次亦不例外。 早前演说讲认识膜拜团体叶太本月十三日在杰出青年协会午餐会上,以「认识膜拜团体」为题发表演说,演说内容分八部分,在标题名为「立法取缔邪教」部分,她力言尽管美国强烈反对订立反邪教法,但法国在今年刚通过反邪教法,「另一个例子是日本的法例,九五年阿么真理教发动恐怖袭击后,日本国会曾通过《管制曾恣意进行谋杀的组织法例》,并授权公安调查厅,对遭公安研究委员会查出在过去十年曾恣意进行集体谋杀的组织施行监察,并进入这些组织的设施视察,但至今只执行过一次,就是监察阿么真理教。」 99年通过法例非针对邪教 不过日本驻港总领事馆发言人去信报章澄清,日本国会在九九年通过的法例,只是针对发动集体谋杀的团体和组织,并非针对邪教,因此不能被视为反邪教法,迄今亦只用过对付阿么真理教。信中亦指出,有关法例清楚订明,独立的「公安研究委员会」负责界定哪些组织和团体可在监察范围,法例亦规定尽量少用,以免不必要侵害人权;若当局和执法人员滥用法例,将受到刑事追究。 港府受压致有时反应过敏,保安局发言人昨日证实上周已收到日本驻港总领事馆的澄清信件,他形容今次只属「小事一桩」,主要是小标题不太清晰,令人以为日本立了邪教法,领事馆方面担心有人误会才特别作出澄清……保安局已正式覆信解释。人权监察发言人罗沃启认为,事件反映港府在法轮功问题上受到中央的压力,以致有时反应过敏,处理不够仔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