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5月8日】我于2001年五月六日,持英国护照,到达香港。入境理由是旅游探亲访友。但香港入境事务处以"安全原因"为由拒绝我入境。 我以前曾到过香港,入境时无任何困难,而且我上次入港期间没有做任何违反香港法律的事情,在英国也从来未做过任何暴力之事,也无任何犯罪记录。香港方面不给我任何解释,而我向入境处官员索取书面解释为什么不允许我入境的全面原因,也被拒绝了。 因为他们拒绝我的入境要求的理由不充分,而且在处理我的案件时,有意拖延时间长达五个多小时,才允许我与香港的朋友联络。这样造成了我想要找一名律师的要求,在时间上成为不可能。而且,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香港入境处官员以"检查物品"为由,拿走我录下的谈话录音磁带,其内容涉及我被拒入境时与入境处工作人员的对话。显然,香港方面在执行此行动计划时,竭力避免向外界曝光,也不允许香港传媒和国际传媒采访。 我告诉香港方面,如果他们不能把我的私人财产按原样归还于我的话,我不会上飞机,拒绝离境。因此,港方五名入境处执行人员,用强迫的方式粗暴地把我推到登机的入口处。 作为一名大法弟子,我悟到仅仅不配合他们还是不够的,还应该利用这个机会向其他的人讲清真象、洪法。因此,在被看管期间,我向看守我的两位女官员洪法。当得知她们从没有听说过法轮功后,我在纸上写下了"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在宇宙里的唯一标准,同时向她们解释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炼功人都要为别人着想不自私,劝别人做好人,遵从真善忍的原则。在入境大厅中,当他们强行推搡我时,有许多旅客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我就大声地说:"他们拒绝我入境只是因为我是炼法轮功的,法轮功是宇宙的正法,我们提倡真善忍,法轮功在香港是合法的,你们为什么不让法轮功学员入境?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一定会受到惩罚的。" 我还要把我在香港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告诉更多的人,告诉更多的英国人,使他们都认清江泽民犯罪集团的邪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