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3月7日】 政府打击“法轮功”已经十九个月了,我看效果不太理想,拖延了这么久,还出现许多“文革”中才有的侵害人权的事情,引起国内外很多关注。在中华民族内部发生这样的事情,对民众和政府都是没有好处的,都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损失。 作为一名经历过很多政治运动的高级知识分子,我在此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政治运动不是解决社会矛盾的好方法 “法轮功”事件不是一部分群众和另一部分群众之间发生的民间冲突,而是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社会矛盾。对于这样的社会矛盾,可以象历次政治运动那样进行压制;也可以用疏导和对话的方式谋求解决。政府可以在各种不同的处理方式中进行选择。 以前的政治运动冤枉了很多好人,这是事实。人们已经习惯了违心地表态,这只能起到十分表面的作用。在我们单位,人人包括不炼功的人也要表态并记录在案,很多人完全不了解“法轮功”就照本宣科地发表意见,我不知道这样走过场有什么好处,这就是打击“法轮功”的群众基础? “文革”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讲人权、民主和法治。为什么不用更现代的方法来对待和解决政府和民众之间发生的问题呢?可以更民主一些、理性一些。历史已经给我们许多这方面的教训:不应该过分地依赖政治运动来解决社会矛盾。 ●应该讲究责任伦理 政府说,“法轮功”是某教,因此应该镇压。看来,“法轮功”显然是一个有争议的事物。如果我们陷入争议中进行激烈的对抗,不一定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和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不妨退一步将争议存而不论,先想想眼下什么是最恰当的行为方式。 我不接受“法轮功”,但我了解一些有关佛教的知识。我觉得,“法轮功”和佛教是有一些类似的。佛教中讲的许多事情现在看来象神话一样,但你不能说它怎么不好。我们现在的人分工太细,超出自己知识面的东西很多,古老的文化又不了解。能够知道自己知识的局限,这也是智慧的重要方面,所以人家说苏格拉底很了不起。所以,在不了解一件事情的情况下,不应该贸然下结论。据我了解,确实很多人炼“法轮功”身体变好了,这样的例子我见过。 就算“法轮功”不好,也不意味着可以任意对待“法轮功”信众甚至剥夺其说话的权利。自由主义者有一句口头禅: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要维护你说话的权利。而且,即使为了一个好的目的,也不能不择手段。也就是说,应该用好的方式来实现好的目的。即使你不赞成“法轮功”或者觉得它很难理解,也不应该认同对待“法轮功”信众的不人道做法,这是两个完全可以分开对待的问题。当年讲阶级斗争的时候,人们以冠冕堂皇的理由随意对待“阶级敌人”,制造了多少罪恶和人间悲剧!很多社会灾难是由于我们处理问题的方法不适当造成的,这大大扩大了整个社会的损失。“法国大革命”就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例子。 我们单位一些“法轮功”信众被免职、下岗甚至开除,为了执行国家的“法轮功”政策耽误了单位的正常工作,这是人人过关的左的政策造成的。为什么不采用一些和缓的方式来处理问题呢?拒绝放弃炼功就得下岗,这其实是一种胁迫。 ●思想问题如何解决 我们现在正步入一个多元的时代,各种想法并存是正常现象,没有必要强求一致。如果那样的话,反倒会造成很多矛盾,我们不可能回到“文革”那种单调的社会状态中去了。应该用宽容的态度谋求“和而不同”。 政府指责“法轮功”信众总去上访闹事。其实,政府一下子给取缔了,他们能不上访么?如果讲究一下方式,完全可能避免矛盾的激化。 在我看来,“法轮功”问题主要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社会上类似的问题很多,政府应该对此采取宽容的态度。政府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思路还是非常传统的。民心总是要争取和维护的,政治运动不是万能的。中国改革开放的任务还很重,许多社会问题可比“法轮功”问题严重得多,而不恰当的工作方法会人为制造出一个棘手的社会问题。 据说,政府在监听“法轮功”信众电话上就花了四十个亿人民币,我们是否又回到“阶级敌人无处不在”的时代中去了? 对于“法轮功”的打压,存在着扩大化的倾向。如果谁违反了法律,完全可以依法处理。但是,现在是人人过关,即使你什么也没做,只要炼,也是跑不掉的。这实际上把人逼上绝路,打击的不是一种行为,而是一种信仰了。 ●舆论的不自由 知识界表面上对“法轮功”问题的议论很少,这是因为舆论控制的原因。知识分子也不希望政府把事情办砸,也很想提出一些建议。但是,现在好象不行。说些不同意见,就好像为“法轮功”说话似的,只能“揭批”。很多知识分子鉴于这种氛围,干脆就不闻不问了,这造成知识界在“法轮功”问题上的普遍失语。 我认为,知识分子在“法轮功”问题上保持沉默并不是一件好事情。无论从宽容、体恤民众疾苦还是为政府着想,都应该说出我们的看法。很多知识分子讲自由主义、人权、灵魂拷问、忏悔、民间疾苦等等,为一点小事情就辩论很长时间,现在为什么默不做声了呢?说出我们的想法和思考,为了我们这个民族的利益。 政府对舆论的控制,可能掩盖了自身政策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们的民主机制很不完善,官员们的民主作风还有待培养。“法轮功”问题毕竟是政府和民众之间的冲突,政府也应该检查一下自身是否存在一些问题。 ●人为的苦难 当初“六四”的时候,是绝没有任何理由开枪的,除非想故意制造一种恐怖。那样的结局,是政治上最大的败笔,是一场政府亲自给民众制造的苦难。实际上,每一次政治运动不都是一场人祸吗? 对“法轮功”信众的镇压,很多地方把人搞得很惨,警察和基层政府犯下许多暴行。很多基层民众生活十分艰苦,没钱治病,炼炼功也不行,你说他们怎么办呢?如果政府不考虑这些,镇压行为的合法性真是可疑的。 当然,政府说“法轮功”搞什么“自杀”、“自焚”等等。如果是那样,就不会有什么人炼了,还用政府这么费劲?人是很明白的。“六四”时被打死的人都被认为是“暴徒”,这能说明什么呢? 我们这个民族经不起太多的折腾。我建议,为了我们整个民族,政府和“法轮功”应该心平气和地交换意见以谋求问题的解决,何必非要搞得头破血流呢? 一个负责任的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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