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3月14日】 陈桂彬是山东省武城县银河有限公司工人,男,现年35岁,修炼法轮大法已有六年之久,身体健壮,是全厂有名的好职工,是机修车间的主力。 自99年7月江泽民一夥诽谤迫害法轮功以来,陈桂彬曾多次被非法拘留、罚款(罚款金额达2500余元)。在2001年元月前夕,陈桂彬再一次被非法拘留。在拘留期间,也就是2001年1月8日晚饭后,银河公司保卫科的四个保安奉命把陈桂彬叫到保卫科,当陈桂彬刚走进保卫科,他们就猛扑过去,给陈桂彬戴上手铐毒打,最后把陈桂彬两节颈椎打断,除头部外,陈全身瘫痪,四肢不能动。这时这四个保安还不罢休,又对陈桂彬进行拳打脚踢,随后又把他扔在雪地里(当晚下了大雪)冻了一个多小时。他们见他一动不动,又把他抬回拘留室,把他的裤褥撒了一地,把陈桂彬扔在板条的光板床上,还把窗户打开,想把陈桂彬冻死。 陈桂彬在被非法拘留期间,妻子也同时被非法拘留,他的母亲和弟弟多次要求相见,却遭到无理拒绝。1月9日早饭后,陈桂彬的母亲再一次来厂要求见儿子,又遭到拒绝,在和保卫人员交涉时,听说桂彬被打瘫了。他的母亲回去找来多方亲属经过和厂方交涉,最后才算把陈桂彬救出,送往医院。但陈这时已呼吸困难,尿不出尿来,脱水了。后来,终因伤势甚重,治疗无效,陈桂彬于2001年2月7日在极度痛苦中离开了人世。 陈桂彬死后,厂方为推卸责任,故意制造伪证,说陈桂彬在审问时摔倒致残,并逼其亲属签字。亲属拒不签字。 我们大法弟子在此呼吁,希望善良的人们敢于站出来为惨死的大法弟子说句公道话,提供证据,要求立刻停止对大法弟子的惨绝人寰的迫害。 大陆大法弟子 山东省武城县银河有限公司电话:0534 66953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