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2月5日】自看了1月30日晚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后,我的内心无法平静。对于人间败类江泽民及其肮脏喉舌用尽心机制造恶毒谣言陷害我们法轮功,我既气愤又感到十分可笑与荒谬。因为只要看过一遍《转法轮》的人都会知道自杀是法轮大法的法理所不允许的一种行为。 首先我想从我个人的角度谈一下大法弟子为什么不会自杀。在修炼法轮功之前,我是一个身患绝症的人,生活对于我来说只是无尽的痛苦折磨,死对于我似乎真是一种解脱,尤其每次犯病时那种剜心透骨的疼痛真令我生不如死,为了止痛,各种止痛药我几乎都用过,包括吗啡、罂粟壳、杜冷丁,但依然无济于事。在极度痛苦之中我几欲轻生,想以死来了却一切,但都被家人所拦住。 自从修炼大法以后,是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给了我继续生活下去的希望。在《转法轮》关于杀生问题一讲中使我明白了自杀也是杀生,并会造下很多的罪业,一个修炼的人要想珍惜修炼的机缘就应该珍惜人身,珍惜生命,因为只有人身才可以修炼。所以在后来的修炼道路上无论遇到多么大的痛苦磨难,我都以苦为乐坦然面对,绝不会再以死作为逃避的办法了。而天安门的七位自焚者口称用自杀来达到圆满回升,这本身就是一种不珍惜自身生命、不珍惜修炼机缘的一种行为,这怎么可能是大法弟子呢?况且自99年7月22日以后,大法弟子前仆后继去北京、去上访、去天安门请愿,为的只是争取合法的炼功环境,因为大法好,我们都是受益者,为大法蒙受的不白之冤去讨公道,哪有一个弟子是为了个人圆满去天安门的? 我诚心的呼吁善良的人们,请你们看一看《转法轮》,就会知道真相,就会明白自焚事件与法轮功无关!同时也请那些邪恶的败类们明白天报自有时,无论任何生命在这宇宙中做了什么,他都将要为自己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 (大陆大法弟子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