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2月6日】2001年某日上午,某大法学员去街上复印店取大法真象资料,被琼山市公安局的廖之贵等四、五个恶警蹲点非法抓住,当时复印店的老板当他们面说就是这个人要印的真象资料,之后警察们要抓人。此学员问被抓原因,当时围观人挺多,他们就是不回答问题。大法学员讲你们公安代表政府形象,你们四五个大男人来抓我一个人又这么多群众围观,请说明一下抓人原因啊,否则影响多不好。他们不答,强迫给学员上铐架上车子,并没收了其摩托车。 到了琼山市公安局五楼政保股先后几个人问此大法学员问题,该大法学员皆不答。后管迫害法轮功的柯副局长过来问话,大法学员就讲为什么要印真象资料,讲大法受诽谤要给人讲真象的道理,不管政策怎么样那也得讲道理啊?邪恶的柯局长却表情邪恶地说:“跟你们有什么道理好讲,跟你们不用讲道理的。”后来他们查到学员的驾驶证与其家联系并知道了其情况。晚上十二点,由黄股长送其到拘留所,将其非法关押。 学员被抓后就想不配合任何邪恶对大法的破坏,并且要堂堂正正走出拘留所,于是便升起了绝食绝水的念头。在琼山市拘留所还有被非法关押近一年的大法弟子陈海花、孙惠芬和刚进去的张秀丹等六人。她们得知此学员绝食后都劝其进食,有一次放风她们聊天时交流了一下,她们说怕自己绝食的话心性达不到那么高结果难太大过不去反而掉下去。这个学员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师父讲过不配合邪恶,而且每个人修炼的路都是师父安排的,你有多大容量师父都知道怎么会出现难大反而掉下去?这个学员讲觉得悟到做到并非常相信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没有那种掉下来的顾虑。 四、五天后政保股非法提审这个学员,到隔壁的琼山市第一看守所审讯室审问,无非想知道资料的来源。学员讲这事自己没有错,没有犯罪却遭关押那是非法的,说起这个得从根上讲,当权者迫害法轮功就是个错误,各地公安败类借机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没有人性那更是犯罪,每个人都有权利知道真象,包括你们公、检、法人员。学员讲炼几年法轮功通过自己的实践与身边的修炼人知道许多真象,假如说了资料来源那是害你们也是伤害其他弟子,这是违背“真善忍”的,决不能做。要是对你们负责,就得告诉你们真象,对你们负责就决不允许你们利用自己来进一步犯罪害人害己,因为天法是超越人的法律的,况且法律是人定的,这个独权的人犯了决定性错误,那这个法律就不成立。他们三四个人一班,二十四个小时轮流审问,不让人睡觉,只许坐着。这样四、五天都是这样。其中有一天学员全身麻木,直往下躺,恶警不让躺,两人撑着学员。一个海南省公安厅的恶警趁机提出条件,遭学员拒绝。后半夜他们打翻一盒快餐把地弄脏了,学员躺在水泥地上结果全身都很脏。第二天学员要求洗漱,他们不答应。第四天时一个省公安厅的科长来,学员向他投诉琼山市公安局连夜非法审问不给睡觉的事实,当面质问“公安干警就是提审犯人,法律也要求不得行刑逼问,可你们干警这样几天几夜不让我休息,给我身体精神造成极大的伤害与压力,这不是变相的行刑逼问吗?何况我不是犯人。你认为这样做是正当的吗?是合法的吗?”这位科长被问得一言不发,愣愣地说不出话来。 次日恶警就将学员关回拘留所。学员继续绝食抗议,要求放人,没人理睬。十几天后学员已虚弱地躺着。许多恶警包括股长和局长将其送到琼山市第一看守所医务室打吊针。并且让其家人劝食,遭拒绝。其母亲讲:“为何要害自己这样?”学员讲:“我怎么可能害自己呢?明明是公安局非法关押剥夺我的人身自由,绝食是因无罪而抗议,这怎么是自己害自己?是当权者在害人啊!”学员还告诉家人自己在这儿以死抗争希望所有有善心的人都看一看,因为人命关天,许多人还是有善心的,在人生命垂危之时人性那善良的一面还是会被触动吧,希望家人配合去争取放人。后来其家人去了琼山市公安局找副政委等领导反映了情况,要求到正规医院检查身体。当时邪恶柯局长还讲什么“对你们这么好你们家人还到局里闹,不行就灌食。”后听他跑了几个地方欲灌食但都被拒绝了。学员被打吊针三四天后在家人强烈要求下学员被送入187医院全面检查身体。这样在二十天后恶警同意放人,但监视居住,那天办手续因管公章的人不在一直拖着,到晚上恶警股长只好将锁撬开盖章办手续放人。邪恶从来没有说了算过。 这个学员讲绝食期间并无饥饿感,只是老有欲望,想到以前吃的好吃的东西。学员的身体恢复很快,并没有医生说的那样。因为亲身感受到了这么超常的事,该学员心里对大法对师父无比坚信。真如师父讲的“修在自己,功在师父”(《转法轮》),只要你有这个愿望,师父会帮忙。 在此期间许多弟子被抓被毒打,包括阿昆,李粤贵、阿会、阿芳、王玉娥、陈伯等,其中阿会被毒打后绝食抗议。在上述学员被抓之前的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的孙庭柏、罗孝迈被打厉害,罗被打残截瘫。 近期出来一个消息讲要交五千元钱就可放人,琼山市公安局越真是来越邪恶地对待大法弟子,会有报应的。 善恶有报是天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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