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2月6日】在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的错误政策下,一些新闻单位全不顾新闻原则,不分真伪,随意报导。近日(11月27日国内要闻版),在河南郑州《东方家庭报》刊登了一篇为“‘法轮功’欲炸九运场馆”的文章。该文章说:“一19岁名叫杜黎的四川人,于今年10月份梦见法轮功创始人对他说12月1日可以走向圆满。醒来后,他写下遗嘱,准备仿效天安门事件以自焚或自爆方式离开这个世界。公安机关查实,杜黎对九运会举行的时间、场馆不很清楚,也未准备好自焚自爆物品,尚处于策划阶段。” 只要是看过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的人都知道此书是一部关于怎样做好人和往高层次修炼的书,真正的法轮功修炼者是处处以“真、善、忍”来要求自己的,怎么可能去做不利于国家不利于人民的自焚自爆事件?在悉尼讲法中李洪志师父也讲了自杀是有罪的,所以真正的法轮功弟子是不会自杀的。况且,不只是法轮功弟子,连很多老百姓都知道“天安门自焚”事件是对法轮功的诬陷栽赃,作为法轮功弟子怎么反而又会去效仿呢?在这两年多的残酷压迫中,法轮功群众只是和平上访,但迎接我们的却是警察和无理关押,实在没有说话的地方,才到天安门和平请愿,之后便是关押、罚款、种种酷刑、各种威逼、利诱。现已被迫害致死的已有320名,据公安内部消息实际因迫害死亡人数已超过1000。可是就在这样严酷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却始终以大善大忍的胸怀对待一切不公,只是和平的向世人在讲清受迫害的事实,在静静地讲道理。这群以“真、善、忍”为信仰的人群,怎么又会去做出那种和自己信仰完全违背的不理智的事来呢? 我们再来看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此人就是法轮功学员,一切都凭他本人口说,这种真实程度又有多少呢?况且他这种完全违背法轮功修炼原则的个人行为(注意:还是未发生的行为)怎么能代表法轮功呢?该报怎么能这么不负责任的以“‘法轮功’欲炸九运场馆”为标题呢?这不是让不明真相的人误认为这是法轮功要干这样的事吗?这不是诽谤是什么?!一个梦他就要去炸九运会场馆,还把这件事的责任嫁祸到法轮功及其创始人头上,这合理吗?这真是可笑荒唐的逻辑。这种事实不清不楚的新闻刊登出来又要蒙蔽多少不明真相的人呢?希望大陆的新闻单位以新闻原则为准,以职业道德为重,真正地为广大人民服务。在此,请功友能查一查此事,暴露邪恶,大白真相,破除对大法的无端栽赃。 责任单位: 报社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商城路206号 邮编:450004 电子信箱:dfjt006@public2.zz.ha.cn 新闻自律监督电话:0371-6216883 国内要闻版责编:张林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