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0月17日】渥太华太阳报记者克里斯塔.穆尼(CHRISTA MOONEY)2001年10月15日在一篇文章中写道:仅14个月前,李静曼曾是一个中国监狱的阶下囚。在那里她受到酷刑拷打和折磨。 她的罪行是炼法轮功和拒绝告诉警察她的姓名。 为了抗议对她的拘禁,54岁的李说她进行了绝食抗议。但看守们对这种抗议并不陌生并有所准备。 李通过翻译说:“他们抓住我,捆住我的手脚,强行将一根管子从我的鼻子插入,通过喉咙进入胃部”。 “我流了很多血,我痛苦地喊叫着要他们停止(灌食)”。 30天后,李告诉了当局她的姓名。她被释放并于去年四月来到加拿大。昨天,是(在中国使馆前连续)抗议中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第一百天,她参加了在那里举行的约30人的集会。 抗议者们要求克里靖总理在本月访华时提出人权迫害问题。 发言人李迅说,“我们的目的是制止中国对和平的法轮功修炼者实行国家恐怖主义。” “我们希望总理传达一个信息:中国的迫害绝不亚于今天其它形式的恐怖主义。迫害必须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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