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月4日】据洛杉矶时报一月一日报导,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一项重要法案,这项法案是克林顿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最后一分钟签订的,在这项法案的授意下,美国将同意建立世界上第一个永久性的国际法庭审判人道罪犯。 据报导,这个国际犯罪法庭将专门审判罪大恶极的人权迫害罪犯。填补了当今全球司法系统的空白。 这项草案是基于一九九八年联合国在罗马召开的大会上被提议的,当时世界上有一百二十个国家表决同意。 这个永久性国际法庭与现有的国际法庭都不一样,(比如审判第二次世界大中纳粹分子的国际法庭等),其主要特点就是其永久性和永久地位。目前联合国正在深入调查波斯尼亚-黑赛哥维亚及卢旺达的人道迫害罪行纪录。 据悉,这项决议案至少要六十个国家认可才能生效,目前已有二十五个国际表决同意。 克林顿表示,这个国际法庭将会对全世界制止人权迫害做出深远贡献。他说,“这项法案的签署再次表明了美国维护正义、坚决支持惩罚人道罪犯、战争犯和人权迫害罪行的立场。 亚特兰大卡特中心对克林顿此举大加赞扬,并透露前总统吉米.卡特十二月二十日专门写信给克林顿,敦促他签署这项条约。 人权观察组织的执行主任肯尼斯.罗斯也写信给克林顿表示赞扬,他在信中说“你此举此行,坚持正义,呵护善良,那些饱受战争、人道和人权迫害的受害者将永远记住你的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