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逢春 | 【明慧网2000年8月31日】 2000年7月28日,南昌市第三看守所发生了一起法轮大法弟子死亡事件。该弟子名叫刘逢春,女,56岁。当她生前的几个好友去她家想了解其死因时,却遭到一群便衣的恐吓、威胁,并被监禁在派出所长达7小时之久。试问国家的执法机关:他们犯了什么错?难道想了解朋友的死因也算违法?你们不是在知法犯法吗? 但是,不论他们如何欺骗、隐瞒、压制、封锁,都无法掩盖事实的真相。下面是刘逢春在狱中7天的真实情况: 7月21日晚9点,子固路派出所的民警突然闯进刘逢春的家中,抄家后没有任何理由地将其带走,在她本人还不知道什么原因被抓的情况下被送押到南昌市第三看守所,强行地关进18号女子监狱。 在无处申述冤情的情况下,刘逢春第二天开始绝食。由于监牢里温度很高(37~38),在绝食、绝水三天后,刘逢春表现出很痛苦的神情,同监人员当即报告了干部政委某某某和医务人员陶医师。他们两人站在形势窗观望了一会儿,当监管的犯人告诉他们刘逢春需要吊盐水、打葡萄糖抢救时,却出人意外地对监管的犯人破口大骂,在骂了半小时后,直到骂得满脸是汗,口干舌燥后才扬长而去。 25~27日这3天,虽然刘逢春的状况越来越不好,但同监们迫于政委的淫威,不敢反映她的情况。 28日凌晨3点,刘逢春的脸色已经灰白,气若游丝,同监人员吓坏了,便不顾一切地喊“报告干部”,过了许久才来了一个胖胖的看守(男),同监们很急切地告诉他,说刘逢春已经很危险,得赶紧抢救。这位胖干部却极不耐烦地走了,毫不理睬。 凌晨4点,同监们再一次敲响了监牢的铁门,可那位胖干部没好气地吼道:“吵什么、死不了,天亮再说!” 这种态度激怒了所有的在场人员,她们用力地把铁门敲得巨响,那“砰、砰”的声音震动了原本寂静的看守所。终于来了三个干部,远远地站在看台窗上说要报告政委后才能处理,并不进门来看。待政委起床后,才无奈地打了急救电话。 4:30,急救120来了,把刘逢春抬了出去,此时的刘逢春已经停止了呼吸。 刘逢春,交通学校的一名退休女教师,一个很善良的人,只因修炼法轮大法,竟遭到如此的迫害与摧残。她的朋友想了解情况竟也被监禁7小时之久,试问:天理何在? 如果这些工作人员有一点点善心,刘逢春都不会死。为什么一个国家干部竟然如此视生命如儿戏,见死不救。 面对这一切现象,我们的政府竟无动于衷,甚至想欲盖弥彰,难道这些现象在全国范围内还少吗?我们呼吁:政府要严惩邪恶;释放所有的在押大法学员,给予大法学员公正而合法的权益。 子固路派出所电话: (+86 791)6702829 南昌市公安局局长室电话: (+86 791)6813363 南昌市公安局总机: (+86 791)6772115 进贤县公安局总机: (+86 791)5664385 或 5664383 或 5664336 进贤县公安局局长室电话: (+86 791)5651251 进贤县看守所电话: (+86 791)5666142 未列电话号码可上 http://www.chinayellowpages.com.cn 或拨打当地114电话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