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8月19日】 我是刘彩华的亲属,前不久,我收到一张名为"呼吁社会,声援无辜--强烈要求无条件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的大法弟子"的呼吁书,上面有刘彩华的名字;恰好,我手里有一封她未发出的信,为了早日营救出我的亲人,恢复一个家庭的完整幸福,我想把它传给更多的人看,希望善良正直的人能帮帮忙,帮我们寻求法律保护,或能提供给我们一些法律咨询,以唤起那些"人民公仆"的正念良知,希望他们能秉公执法,明断是非。 各级领导:你们好! 我是唐山钢铁公司机关的一名干部。又是一名法轮大法的坚定修炼者。现被开除公职、劳教三年。这些强行处治,我认为不妥。特向领导们如实反映一下,企盼能给予解决。 我因十多年来身患多种疾病,整日生活在痛苦之中。又于96年12月身患卵巢癌(只有一家医院诊为交界性即良性与恶性之间的瘤)。在9天之内先后做了两次腹腔大手术、摘掉瘤子8个。医嘱是密切观察,终身带药,放疗、化疗……。可是术后给我带来的却是无限的悲哀和浑身的无止的疼痛,昂贵的药费无情地吞噬着我平时从不敢奢侈的而仅靠工资来积攒的钱,精神上也几乎走向了崩溃的边缘。心里暗下决心,长痛不如短痛,拒绝了一切治疗,等待死亡的降临。97年8月,这时有人向我推荐法轮功,告诉我只要真心修炼,一切病不治自好。我开始了读《转法轮》,并为书中超越现实科学的法理所吸引,仅十几天就出现了奇迹,一切疼痛终止了,驼背伸直了。到目前已是一个完全健康的人。三年来从未吃过一粒药,未去过一次医院,节省了无法计算的医药费。所有妇科器官都切除的我还几次来例假!这不足已证明了法轮大法是超常的科学吗?因此坚定了修大法的信心。 李老师说过(大意是):(修炼人)首先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而且做什么事情要先考虑别人,然后再考虑自己,我们做的事情对别人有没有伤害,别人能不能承受得了,一旦和别人发生冲突的时候,那就要想一想是不是我们自己错了……,你们要达到更高境界,那必须就得做到不能够与人为敌。……要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我按照李老师说的去做,首先解决了僵化了多年的夫妻关系,现已达到了互敬互爱和睦相处。其次,姐妹四个修炼人,带头解决好娘家父母长达几年的病重、病危、死亡及财产分配等八个子女的大家庭的多年矛盾。主动撤回了已上告法院的状纸。再次,98年在我们企业实施减员增效的工作中,我响应号召,主动提出下岗,让出了中级专业管理人员的岗位(月工资达1000元)。缓解了我单位因此而造成的矛盾。还有,98年4月,经我公司团委办理,资助了一名贫困山区品学兼优的失学孤儿,使其返回了中学校园。我本来打算资助到她能力所能达到的最高学历,可惜只供给了两个学期的费用就被劳教了。至今我还忧心这个孩子的情况。这些都是我修炼前万万做不到的。实践再一次证明了,法轮大法不但能健康人体,还能提高人的道德水平。 一年来,面临着"取缔法轮功"、"邪教"的种种打押形势,使人终日痛苦不堪。本着对国家、人民、自己负责的心情和责任感,我曾多次上书各有关部门及领导,把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反映给你们,均无回音。我又多次冒险进京,又都被无故抓回。有时是在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室的信访办,有时是在天安门广场的行走中和坐地休息时被询问,只要承认是大法修炼者就被抓回并严格管教。曾受过单位看管,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最后是劳教三年。不仅如此,我原单位还把我这个已办理了下岗内退手续的人开除了公职。 我已是一个不惑之年的人了,为人妻、为人母,还有能力为社会尽义务,还有为家庭协夫教子,孝敬公婆的责任。一年来年迈的婆婆、公公为我的错判,急得寝食难安,两位老人牙齿全掉光了。婆婆的糖尿病又发展为综合症了,老两口曾多次在人前嚎啕大哭。我的女儿也曾多少天茶不思、饭不想,不肯出家门,痛哭不止,并多次说:"我妈不回来,我也不活了。"我的丈夫这个健壮、刚强的壮年汉子,每次与我见面时都泪流满面,甚至失声痛哭。一直与疾病无缘的他也开始步入了患者的行列。他现在每日与烈酒为伴,喝醉后总是重复一句话:"我媳妇是好人,我不离婚,等她一辈子!"面对这支离破碎的家庭,面对亲人那无法挽回无法弥补的心伤,我感到悲凉:是啊,为人妻,为人母,我也非常地想念他们!何时,我的家庭才能破镜重圆? 在一年的看守所、劳教所里的艰苦日月里,我没有忘记和放弃老师留下的修炼原则:学法、炼功。这对于一个严重失去自由的人来说是多么的艰难啊。为此曾多次挨骂、拳打脚踢、戴手铐、上脚铐、皮带抽、打嘴巴、揪头发拽倒后拖地走、掐脖子,被惩罚立正姿势面壁而立、每天十多个小时,达半个月之久。又被罚跑步、正步、走步到练每天7-8小时,连续1个月整。我自己曾三次绝食,有13天的,有16天的,最后一次时间长达近两个月(中间有间断性被迫进食)。在绝食期间基本上没有大的不适状态,和往常一样正常的生活。能从这些悲惨的经历中活过来,对于一个曾是癌症患者的我来说不又是一奇迹吗? 我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没参加任何政治活动,没有给社会造成任何危害。更没有任何罪错。就是因为我修炼了法轮大法,要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是个守法的公民,就这样劳教我吗?好人不是越多越好吗?难道做好人还有罪错吗?反而我们的政府和国家领导人应该为之高兴才对呀!这一点非常令我不解和痛心。我为一部伟大的宇宙大法,为慈悲而伟大的师父,为无辜的大法修炼者说句公道话,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请领导们考虑,目前采取对法轮功的政策是否欠妥?是不是会使更多人对政府失去信心?对国家是不是有什么好处?盼公正解决,谢谢! 刘彩华呈上 2000.7.19 我有这个勇气发出这封信,是因为我相信在这世上,还有善良的人,还有肯帮助我的人。但愿我的希望不会落空。 刘彩华的家人 2000.7.29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