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8月12日】 我叫XXX,今年33岁,在山东某市工作,98年开始炼法轮功。 自法轮功被政府非法取缔后,许多大法弟子赴京护法,99年10月份我打算进京护法被单位非法关押了十多天,99年12月17日我又踏上了去北京的列车。我是大法弟子,我要护法,我要去见中央领导人向他们说明法轮功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功法,不是邪法。可走到天安门广场就被便衣警察截住了,拉到了驻京办事处,到了那里先开始全身搜查,把钱都搜去后,把我叫到一个没人的走廊里三个警察一齐拳打脚踢向我全身打来,直打得我鼻青脸肿、嘴唇出血才住手。 同去的不知姓名的8个功友也被他们打了,特别是潍坊的一个男功友被他们双手铐住踩在地上,用穿着皮鞋的双脚在他头上踢来踢去,鲜血从他口里流了出来,惨不忍睹,几个小时后他们打的累了才罢休。而且用手铐铐住我们双手,让我们坐在地上,直到傍晚才给我们一点馒头和咸菜。这时我单位领导马书记等四人乘飞机来接我,第二天早上我被带到了镇派出所,镇派出所的同志劝我放弃法轮功做了两天思想工作没见效,便把我送进了一个刑事拘留所。在拘留所的同一监室里还有6个功友和4个犯人,每天我们干十几个小时的活,中午吃的是老白菜邦子放在清水里煮一煮,早晚是咸菜。 一个月满期后单位里又把我接回,问我还炼不炼,还去护法不?我说:“炼,还去北京护法”。他们就不让我回家,在家人多次恳求下单位才放我回家,但回家刚6天,古历腊月二十三“辞灶节”单位又来人强行把我拉上了面包车,说把我送往精神病院,我气愤地说:“我炼法轮功做好人就成了精神病了吗?你们凭什么把我强行送精神病院?若强行要送进去,我就撞死!”在我的奋力抗争下,他们只好把我拉回了单位。我同家人刚团聚了6天又强行分手,我那孩子才七岁啊!家中还有近70岁的公婆和体弱多病的大哥及失去劳动力的小姑,后来听说我被拉走后婆婆便昏倒了,“腊月二十三,放鞭迎新年”这个亲人团聚的日子,我却被非法关进了单位里坐了禁闭。 他们又把我并不炼功的母亲拉来同我关在一起,腊月二十八还有2天过春节了,我对象找到单位书记要求让我回家过年,亲人团聚,被派出所的值班人员粗暴地阻拦了。书记说:“要回家就得交上6000元”我对象四处借钱,借了2000元要求交上放人,书记说什么也不肯,我对象只好含着眼泪回家了。就这样我和母亲被关在我的工作单位过了这个难忘的2000年春节,正月初八同志们都回来上班了,领导见我的思想还没转变,因关在这里牵扯派出所和单位出人值班他们嫌麻烦,又再次决定送精神病院,被我以死拒绝了。20多天下来,母亲也消瘦了一圈,病倒了要回去他们不让,最后被哥哥硬拖回了家,他们一直关了我两个多月,到全国人代会开完后才放出来。政府官僚的做法在群众中不胫而走,已引起极大民愤,有看不惯的警察都说:“真是丧尽天良,折磨百姓狠过日寇。” 刚放出20多天,他们怕我“4.25”又去北京上访,又非法捉我还想非法扣押,我想只有上北京把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告诉中央领导,法轮功不是邪的,只有法正过来,我们才能不遭这不公正的对待,我又踏上了去北京的路。4月21日在北京检察院上访,派出所扣留下转送地方驻京办事处,他们让我们睡在地上,3天后单位领导同派出所长又把我押回了镇派出所,当时正好是乡集,他们在我胸前挂一个“邪教徒”的牌子,把我用手铐子铐在路边的电线杆子上示众,近5个小时后才放开我。我修大法做好人对社会有百利无一害,他们这样对待我是不对的,我决心用善心牺牲自己的生命阻止他们非法扣留我,我绝食了第七天后他们怕出现生命危险放了我,至今单位不让我上班,工资从去年10月份就停发了。 我知道什么是正的、什么是邪的,也相信广大人民迟早会知道真相、识别正邪。什么困难也休想挡住我修炼,我一定做一个法轮大法好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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