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6月5日】 师父在“道法”经文中说“长期以来大法中的众生,特别是弟子一直对法在提高心性方面存在着一种不同层次的误解。每当魔难来时,没有用本性的一面来认识,完全用了人的一面理解,那么邪魔就利用了这一点没完没了地干扰与破坏,使学员长期处于魔难之中。其实这是人的一面对法认识的不足所致,人为地抑制了你们神的一面,也就是抑制了你们已经修成的那部分,阻碍了他们正法。还没修成的一面怎么能抑制主思想、抑制已经得了法的一面呢?人为地滋养了邪魔,使其钻了法的空子。” 自去年7.20以来,大法弟子上访,进监狱,劳教或判刑似乎成了修炼路上的三步曲,在监狱里学法炼功似乎又是难上加难,这些事情形成观念之后,是很容易被魔钻空子的,从而人为地又增加自己的磨难,使自己的修炼行为被常人的势力所控制,摆布。下面我把我们在看守所的学法炼功情况与同修交流,以便共同提高。 我叫乔云霞,今年37岁,是河北省邢台市任县大法弟子,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1998年当辅导员,7.20以来,在大气候反过来的情况下,我在修炼中也一度暴露出自己生命中对大法不坚定的因素,但是当我听到外地一些精进的功友那悲壮的护法行为时,我找到了自己的不足,要马上赶上,同时我认为在修炼的路上不可光让别人带着往上走,要以法为师,悟到就要马上做到,正如师父在《转法轮》第137页说“其实,做一个常人中的好人有英雄模范人物做榜样,那是常人中的榜样。你要想当一个修炼者,全凭你自己那颗心去修,全凭你自己去悟,没有榜样。” 我悟到:助师正法,我不能光看别人,光让别人带着往上走! 这样在1999年10月22日,我踏上北去的列车,独身一人进京上访。 在信访局,我突破层层阻挡,在表格上填下了三点要求,即:1、撤消对李洪志老师的通缉,2、释放所有被关押炼功群众,3、还给法轮大法清白。了了我一大心愿,10月26日,我被遣送回任县看守所。 和我一样因上访被遣送回的还有孙利华,赵雪平等人,孙利华定的是下月(即11月份)结婚,男方把嫁妆钱都给了,有人问她说‘假如你正结婚典礼时,须去北京护法,你怎么办?”利华说“我脱下婚纱,换了衣服就去了。” 我们认为上访是为了炼功,不炼功也进不了看守所,无论在多么艰苦的环境下都要坚持学法炼功,因为这是师父留给我们圆满的形式,在修炼的事上不能被常人的任何压力所控制,我不能给魔留一点空子。这样在我10月26日进看守所到12月27日被送到石家庄劳教,我和我们同号的功友每天坚持集体炼功。 第一天进看守所的时候,所长问我们“还炼不炼?”我们说“炼!”,结果把我们罚站5个小时,第二天又问我们“谁还炼?”出乎他意料的是我们同声回答“炼!”结果把我们罚跪4个小时,罚完跪后,所长说:“再炼就不让你们吃饭了!”我们突然悟道:我们应该绝食!他在寻找我们的怕心,他看到我们不怕罚站就罚跪,我们应把怕饿怕死的念头都去掉,不能给它们一点可钻的空子。所长没办法,见我们又炼功又学法,又绝食,就给我们带上脚镣,我和孙利华带的是16斤的,还有一个女学员张**太小(才18岁),带上后脚镣脱落下来,就给她换了一个10斤的,看守所长说:“我知道你们也能脱下来,但我想你们法轮功是不会这样的。”对面男号的看见了,就送给我们套子,怕磨脚,我认为炼功消业,就谢绝了。 我们绝食共7天,前几天特别难受,后来就一天比一天好,饭可以不吃,但功不可不炼,第7天时,所长说:“你们再炼,就要罚你们在这大院里走步。”我们齐说:“走步,不吃饭!宁可走步,也要炼!”我们又没有给他们留钻空子的机会,于是拖着绝食7天的身体,我们开始在院子里走步,刚走了几圈,感觉特别累,刚想歇一会儿,干警过来说:“怎么,不行了?这上面可有监视器。”我想:“这里看得见,另外空间也看得见,我一定要走下去!” 这样我们一共走了三个半小时,全所的犯人都看见了,男犯们在默默为我们查着圈数,一共是三百多圈,共十几里路,男号都感动了,他们冲着我们说:“头可断,血可流,法轮功不能丢,你们比江姐还要江姐!”干警也都看见了,他们有的感动了,有的没法了,从今天(1999年11月3日)起,我们在监狱公开集体学法炼功就再也没人管了。于是,我们每天炼三次功,早起4点30分起床就炼功,中午、晚上都是在饭后炼功,在这个环境下我们比在外面的学法炼功时间都要多,并且一直坚持师父给我们留下的修炼形式——集体炼功。 在炼功过程中,我们还遇到这样一个魔难,看守所让我们象其他犯人一样唱歌和背监规,我们认为作为修炼人,唱歌是不严肃的,我们不是犯人,我们是堂堂正正的大法修炼者,大法的要求比监规都严肃,背监规又影响到我们学法炼功,所以我们不背监规,不唱歌。为此,他们把我们五花大绑,罚我们跪了2.5个小时,我们的腿都跪木了,轻飘飘的,最后指导员怕出事,就叫我们回去了,以后他们再也没提此事。我们又一次没让他们控制,摆布。 我们能在监狱炼功,还有一个原因是确实在大法弟子身上体现出大法的好,大法的善来。我们助人为乐,争着干活,并用我们的真心向犯人弘法,我们号有一个因对抗交公粮砸坏公安警车的犯人,她在看守所大喊大叫,骂大街,砸门子,不干活,谁也管不了,象发疯一样,看守所都生怕她出事,经我们弘法,得法后就象变了一个人一样,彻底改变了以前的状态,和我们一起抱40分钟的轮,并且还看到法轮和法身打坐莲花的美妙景象。看守看到她的改变,有一次找她谈话问:“‘法轮功’对你怎么样?”她说:“对我特别好,啥也让我吃,处处帮着我....”搜身时搜出我们给她抄的“洪吟”,干警问:“你也学法轮功了?”她说:“对,我也学,你看我学法轮功后变得多好,你这个法律改造不了我,法轮大法把我彻底改变了。如果我早点儿得法,我会一马当先交公粮!”正好那天定的是男号打扫厕所,她自报奋勇去扫厕所。干警看到大法弟子的弘法竟帮了他们的忙,就更加不管学法炼功之事了。 现在我被判劳教三年,劳教判决书上没有我触犯的任何法律条款,只是公安部门以我参加4.25,7.20非法聚集,进京上访为原因,于1999年12月27日把我送到石家庄女子劳教所,另外和我一起到石家庄劳教的还有赵雪平(三年),孙利华(二年),但不管在多么严厉的环境下,我都要把自己当成是堂堂正正的修炼者,助师法正人间。 大陆大法弟子 乔云霞 2000.1. (河北大法弟子帮助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