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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学员张翠华自述在精神病院的遭遇
【明慧网2000年6月29日】 4月22日踏上了第三次进京上访的路途,在济南他们着人把我扣住,然后单位的车带着我们沿高速路往回走,一下高速路公安人员就等在那里了,我被带到了齐城宾馆看管起来。第二天晚上来了四名公安审问我关于国际人权大会签字和我组织的一次法会的具体情况,开始我不说他们就打我耳光,揪我头发,用手铐拧我的手,用烟头烧我的屁股,用脚踢我的头,在承受不住的情况下我愧对学员说了出来。

4月25日上午家人跟我说我因三次进京,一次组织法会最少要判我一年劳教,没有办法了,现在只有把你送到精神病医院躲躲了。单位和丈夫便把我送到了维坊市第三人民医院三病区。在我进来的第三天又有一名学员因上访进来了,她刚从拘留所出来的第三天,就被家人送进来了,她叫马延新,是山东维坊安丘金家庄人,52岁,老人以为到医院一检查很正常,医院就不会收她了,没想到医院为了挣钱把她留了下来。老人和我以绝食表示抗议,结果是老人和我被绑到了床上从鼻子下管子到胃里强行灌食,老人灌了四次,我被灌了三次。第一次灌完后,他们还绑着我,我要上厕所,护士也不让松绑,我恳请护士,我说等我上完厕所你们再绑还不行吗?他们说不行,让病号拿痰盂给我接小便。由于我的手和脚被绑在床上,小便全便在床上,护士也不给松绑,只好躺在床上。

马延新自修炼大法三年没吃过一粒药,住院十八天里每天至少也要吃二十片药,刚来时老人因为绝食抗议打了二十瓶吊瓶才抢救过来,吃药吃得老人手脚不协调,舌头发干发硬,眼睛睁不开,大脑不记事。我也在这里吃药吃得手脚哆嗦心脏直跳,舌头跟发硬发干,手脚不协调,晕晕沉沉不记事,我在医院里已经呆了36天了。

修炼法轮功的是好人,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为什么要把正常人治成残废人,天理何在啊!

药物对我身体的作用使我坐不住、站不住,晚上醒来好几次,头难受的厉害,睡不着觉,只好用头撞墙,以减少痛苦,当我告诉医生这些时,他们就给我加对抗药物。

张翠华

当日前一篇文章: 赵昕生命垂危,害人者罪责难逃
当日后一篇文章: 2000年6月28日媒体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