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6月20日】 (一) 我和母亲都是大法弟子。我母亲于4月16日因去天安门打横幅至今未归。(与我母亲同日去天安门的几名大法弟子因绝食于4月30日被放回家中,但5月10日又从家中被叫往派出所,后于5月12日晚被送往西城分局。)据说派出所此举与5月9日公安内部新的精神有关。 5月13日晚有弟子告知我,我母亲也许要被劳教。当地派出所共四人,西城分局共19人,让我心里有个准备。我于5月22日去西城分局送衣物,接待人员先说无手续不能送,后我要求打电话询问队长,被告知“人已被送走”,“送哪儿去不知道!”。我要求知道下落,当时有好心人帮助询问情况,终于得知她们被送往大兴县天堂河劳教所,男的在团河,已于5月19日送走。我于当日下午打电话给片警,向其打听具体路线及探视时间,某人先是答应晚上打电话告知我,后晚上呼也不回,至第三天,该所所长也先答应后回避,说人已不归他们管,去问天堂河。 我于6月3日去往天堂河,先是前往北京市女子监狱,得知有十几个人已被送往一大队,后终于在天堂河教养所女子大队得知我母亲下落。接待人员先后打了两个电话以示询问,后又进去找,队长才出来见我,等候一个多小时。队长在几名警察的陪同下出来告知我情况:现在不能送任何东西,要等通知,也就这两天就会发到家中。并说我母亲是于5月26日送至天堂河的,要等家属收到通知才允许见面。听队长所言之意:不与法轮功彻底决裂,就不可见家属。 4月16日至6月3日,我未接到任何公安系统的文字通知,包括被送往教养所前应给家属的通知。这次如不去找,根本不知其下落,可以想象其他大法弟子的家属(不炼功的)就更不知道我们弟子的下落了。 (二) 6月3日至6月12日,我们仍未收到通知。我因此于6月12日时同几名大法弟子家属同去天堂河询问情况(其中有炼功的也有不炼功的)。一同修的丈夫对看管队长说:“法轮功教人做好人,这事不丢人。” 6月12日上午9点多先后有几名大法弟子家属来此询问,警察总是说“回家等通知,我们有规定。”但具体规定却又不公开。 10点半左右,有几名大法弟子来此递请愿信,此时天堂河教养所门前约有三十余名弟子及家属。警察很是忙碌,从远处给弟子们拍照,大全景和中景。 12时左右来了四五辆警车,一辆大轿车,要把弟子们送走。我与一名女弟子不上车,因为我觉得我们没有错。但我们被强行送上车,后被拉往大兴县收容所。我和几名弟子都因不愿进收容所而被打。下午5点多,我们管片来片警把我认出,一市局头儿说:她是来看她母亲,送她回家。片警把我拉回派出所后,不让我回家,我因要走而被拽回,被打。深夜两点,片警上楼睡觉,要我等所长同意后才可走,所长说等一会儿,结果一夜未归。第二天一早接班所长来了,我才于中午12点离开派出所。在派出所被关押18小时,未进食。 大陆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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