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4月5日】 郑萍,女,59岁,住石家庄市谈固小区50栋3单元501号
2000年2月4日夜,因想出来炼功,被裕东派出所从家中抓走送到拘留所关押。2月16日晚7点裕东派出所将郑萍从拘留所带回派出所审讯。先让其脱掉棉衣,只穿一件单衣,光着脚铐在派出所院内,并往其脚上倒凉水,约站了一个小时,又将其带回屋内由李运来等三、四名警官一边打,一边问,打郑萍的嘴巴子、头,数不清打了多少下,整夜罚站,直到早8点又接着受审。这一天一夜的罚站、挨冻,使郑萍的两腿象棍子一样僵直。 吴学久,男,55岁。住石家庄市建明小区6栋603号 2000年2月4日夜11点,吴学久想到河北剧场广场炼功,刚到地点就被公安人员抓住送到藁城看守所关押。 2月13日晚,由裕东派出所将吴从看守所带回派出所,当晚由郭所长和姓任的警官审问。这一夜他们只漫骂和攻击师父,没怎么打吴。在2月14日晚又由郭所长和任警官审问,从晚9点左右开始任警官用棍子打吴的腿,约打了一百多棍,吴的两条腿肿得象木头一样,青一块紫一块。郭所长打吴的嘴巴和耳光,约打吴一百多个嘴巴和耳光,一直到早4点半左右,又把吴上衣脱光,让站在院子水里冻着,直到早5点多钟又把吴弄回郭所长办公室跪着,这时又来一帮警察,谁想打他就打,谁想踢他就踢,一直到6点左右,又让吴到会议室冻着,7点左右才让吴穿衣服。白天就换孙警官接着审,不审的时候,就将其铐在院内。这样三天三夜没让休息,也没人给买饭。 刘涛,女,26岁,住石家庄谈固小区50栋4单元201号 2000年2月4日刘涛去北京天安门炼功被抓。2月20日被带回石家庄裕东派出所,同时被带回的还有一位学员叫张曼(女,20岁)。一进派出所,一名警官见她们坐下了,上来就给了她们几脚。在审问中,因她们不愿回答一些问题,就让她们只穿秋衣秋裤,光着脚,吊铐在院里和过道里。当时气温是零下5度左右,张曼被警官打了近半个小时,警察往她脸上吐口水,煽耳光,然后又让她站到院后的冰冷的水池中,前后近2个小时。 焦梅山,男,住石家庄市八家庄。 2000年2月4日,焦梅山在外边炼功被抓,由石家庄建设北大街派出所送到藁城看守所关押。2月14日下午8点建设北大街派出所将焦从看守所带回派出所审讯。因有些提问没回答,被罚站,让脱掉大衣,在院子里(零下5,6度)站到半夜,后半夜被吊铐在置留室铁栏杆上,由2名人员看着,一合眼,看守的人就捅他,不让闭眼,第二天警察又轮班进行审问,前半夜在院子里冻着,后半夜在屋里铐着。直到2月17日晚6、7点钟送回看守所。这样整整三天三夜,受审、罚站、挨冻不让睡觉,不让吃饭。 刘杏,女,52岁,石家庄市棉纺四厂工人。 潘淑霞,51岁,女,石家庄市汽车制造厂工人。 2000年2月4日夜,刘杏、潘淑霞到河北剧场广场炼功,刚到地点被公安抓走被拘留15天。在拘留中,胜利北大街派出所将她们带回派出所,不审问就关在铁笼子里冻一天,中午不给饭吃。晚上送回拘留所,有时赶不上吃晚饭。在遭到这些不公正对待后,她们要求解决这一问题,未得到答复,因而绝食。结果以对抗政府为由带回派出所,不让穿棉衣,在院子里冻了一天一夜,其中还有一名叫赵卫红的大法弟子,因受不了冻吃了饭,饭后不让其去厕所,无奈的情况下,将大便解在塑料袋里。同时被拘留的有郝秀琴、鲍静峰、李清瑞大法弟子。 15天的拘留期满后,派出所将她们6人带回派出所,不放、不审关了两天。因在拘留中绝食,派出所又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将潘淑霞、刘杏、郝秀琴3人再次拘留15天。 安彦芝,女,47岁,住石家庄市阜康路60号。 2000年2月4日因炼功被石家庄市阜康路派出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拘留15天。因在拘留中抗议对大法学员的不公待遇而绝食。为此又被阜康路派出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加续拘留15天。 2000年2月4日夜,外边炼功的学员,被抓的有100多人,他(她)受到不同程度的刑讯逼供、体罚虐待,执法人员毫无顾忌的违法行为,使法轮大法学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也败坏了人民警察的形象,败坏了国家形象,为引起世人关注和有关机关的重视,尽快制止这种违法违纪行为,还大法学员一个公道,公布以上学员受迫害的情况。 在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前夕,石家庄市长安区裕东办事处以办学习班的名义,将管辖区内的刘涛、芦冉、李秀荣、葛彦文4名大法学员,非法拘禁在石家庄市建明小区玻壳厂医院内,走廊门上了锁,屋里、厕所、水房的窗户都用铁丝拧死,关了十几天才放人,并索要400元住宿、水电暖费。不给就从保证金中强行扣除。 在元旦期间,裕东办事处也非法拘禁刘涛、程桂芬、郑萍、李秀荣、王秀英、刘烨、田玉梅、白玉台8名大法学员,晚上睡觉不准关灯,不准互相串屋,家人送饭,只让从门缝里递进来。15天后要500元住宿、水电暖费。 河北省元氏县西贾村的大法学员张雪彬、刘月珍、许素琴、张巧素,因村的周九珍、县城西街的闫志兰和其他5名男大法学员,在全国人大、政协会召开前夕被县里从家中抓走(因县里怕她们进京上访)并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强行拘留15天。 我叫盖五反,我妻子叫刘瑞琴,家住石家庄市金马小区。 2000年2月21日中午1点多钟,我们俩口子正在家午休,裕东派出所几个警察来到我家,当场填写传票,就开始抄家,又将我俩口子带到派出所,分开审讯,有两个警察审问我,没问几句话,就开始打骂,他们将我的裤带强行解下,又强迫叫我脱掉棉鞋和袜子,然后摁我跪在地上,大约4个小时,这期间他们无理地打骂,还不解气就用扫帚把打,墩布把用力打我的头,还口口声声骂道:“我打傻你也没人知道是我打的”,并扬言要打死我。他们整整打了我将近4个小时。 在另一个房间里刘瑞琴也同时被审问,没问几句就开始打,打完又接着审,不说还打,后来又给她戴上手铐,并将手举过头顶,很长时间后又进来了一个警察,说:“都这么大岁数了,把手放下来吧。”刘瑞琴就把手从头顶拿下来,另一个警察边骂边说:“不行,举起来!不让你吃点苦头,不知道厉害。”还说:“原来没有指示,不敢动你们,现在对你们这些死不改悔的就得狠狠地整。”就这样逼打了三个小时后被带到公安局,关进小黑屋里3天,并罚款200元。(2000年4月5日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