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零年四月五日】 明慧网站编辑部:你们好! 我们是北京的法轮功学员,由于中国政府将“法轮大法”定为“×教”使得我们的修炼环境异常艰苦起来。1999年12月26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昌、王治文等几位进行了审判,北京有许多弟子当天准备到法庭旁听,但都被强行带走,大部份法轮功学员被当地派出所扣压至晚十二时才释放,部份弟子被拘留。本文中的张淑琪女士被拘禁竟然长达二十天,在被释放回家后仅一小时就昏迷不醒,第二日猝然去世,原因蹊跷。在此,我们仅想请明慧网的编辑们将此事告示全世界的法轮功学员。本文系张女士的亲属亲自撰写,绝无虚言。全文如下: 张淑琪 |
法轮功学员张淑琪,女,52岁,(原在北京中山公园炼功点炼功)。于1999年12月26日晨去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准备旁听审判法轮大法研究会成员,在法院门前被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收容,后送至厂桥派出所,27日送西城公安分局拘留所。20天后(即1月14日)下午5时左右,其亲属突然接到厂桥派出所管片民警陆×通知,让亲属速到厂桥派出所,说去拘留所接张淑琪,同去的还有陆X和张淑琪工作单位保卫处长康×及派出所司机。晚7时,车到拘留所预审处,陆×上楼接张淑琪后上车。在回来的路上,张淑琪向陆×、康×讲了刚才在预审处还在向民警相×弘法,并在车上讲了她在拘留所受到的不公正对待:罚站、曾被推倒两次、因绝食被强行下鼻饲管……而张淑琪始终用善心去阐明“法轮大法好”,对自己受到的不公正对待无怨无悔(顺便说一下,后来张淑琪亲友在医院确实发现在她手腕有被拷过的痕迹)。 由于堵车,到家时已近晚八点,进家门后,张淑琪呈饥饿状,抢饭桌上的凉馒头吃被阻止。在吃了些面条后准备洗澡时突发晕厥、呕吐,并昏迷过去。此时为晚九时左右(到家后一个小时左右)后报市急救中心,送北大医院抢救无效,于2000年1月15日晚9时50分左右停止呼吸。 张淑琪修炼“法轮大法”五年来从未花过国家一分钱医药费,20天的拘留所生活都挺过来了,那为什么回家不到一个小时就昏迷了过去?! 请知情者及全世界所有法轮功学员都帮助分析一下: 一、为什么管片民警陆×在1月14日下午5点突然通知家属去接张淑琪? 二、为什么当家属到预审处接张淑琪,负责人并没有向家属讲明当时张淑琪的身体状况,以便家属思想有准备、采取相应的措施? 张淑琪的死是谁的责任造成的?! 张淑琪的亲属(2000年4月5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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