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4月2日】 【南京4月1日消息】解放军理工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年轻女教官李群(工学硕士)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并致信信访部门反映其他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精神病院的情况而被军方强行送到南京精神病院(六病区)。目前与她被关在一起的还有先期被送进去的南京一级警督丁建华女士。 她们仅仅因为修炼法轮功、讲真话、履行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就被强行投入精神病医院,并被强迫定时服用可以使正常人变疯的药物。 以下是法轮功学员李群致信访部门的信:
信访部门负责人: 你们好! 我本着一个公民应有的正义感和责任心,给你们写这封上访信.希望信访工作能真正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目前,段祥娣、丁建华、韩纪珍等数名大法弟子因为去北京上访而被公安部门直接送进南京精神病院,每天被迫服药,失去人身自由已有数月。他们有的是第二次被送进去,有的因为“两会”的召开不得释放,有的还遥遥无期。把一个人想关多久就关多久,不必履行任何法律手续,这是依据哪家的法律法规在办事呢?他们既不是精神病人,也不是犯法。如果他们真犯了法,我想他们宁愿去坐牢。 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场所,而不是关押人的监狱。以一个人的良知想一想,一个常人被关进精神病院,被作为精神病人来对待是什么滋味?会不会度日如年?谁都知道,在那样的环境下,没有病的人也可能被逼出病来。这样做人道吗? 公民的权利和人身自由应该受到宪法的保护。上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他们的做法没有错,没有犯法。如果上访不行,那么就请给我们一个鸣冤说话的地方。 他们都是社会上难得的好人,有的在医院还帮助护理病人,打扫卫生,热心地做着好事。那颗正直善良、纯洁向上之心,令人哽咽无语。 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此事,不要这样对待善良的公民,不要再做这样将大法弟子送往精神病院的荒唐不义之举,真正依法治国。 请释放无辜的好人,并赔偿他们的精神损失。 此致 敬礼! 南京大法弟子: 李群 2000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