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4月16日】 尊敬的江主席:您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退休工人,现有两件事要求您帮助解决: (1)我的女儿邓晓敏(二十二岁,江西师范大学毕业)是法轮功学员,因两次去北京上访,要求国家准许公开炼法轮功而被公安机关监禁,并在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判劳动教养三年,现被关押在江西省女劳教所。 (2)江西省弋阳县公安局派人上北京接回邓晓敏本人的车费和监管期的伙食费都要家中支付。我对公安人员说:“家中的钱都因前次邓晓敏被押花光了。”公安人员要我写字据给单位从退休工资中扣,我只得照办。而今我的伙食费也没有了,生活十分困难。 以上两点希望派人调查、证实并给予解决。 我是一个唯物主义者。我不信天,不信地,只信共产党和毛主席。然而对于《法轮功》,我没反对。理由是我的妻子长期患肾盂肾炎和甲状腺亢进病,多方求医无效,于三年前修炼《法轮功》,炼功后不到半年时间身体全面康复。女儿也要求炼《法轮功》,理由是她的直肠壁上有一肿块,希望通过炼功能够清除。为此我没阻止。果然她炼功未到一年时间,该肿块全然消失。因为《法轮功》对于人的健康有着如此神奇的效果,兼之她教人向善,学好,炼功人无不受益,所以我就让她长期炼下去。 我常想,假如人们都炼《法轮功》,不但人人健康长寿,而且国家会高度安宁。那我为什么不炼法轮功呢?据说炼此功者不可饮酒、打牌,且要长时间盘腿静坐,我都做不到。 我的女儿是一个好青年。她从五岁起就不乱杀生,所以我家即使逢年过节也都是买死鱼吃,更别提杀鸡杀鸭。女儿不仅善良、好学,而且作风正派,助人为乐,任劳任怨。她绝不会做出对国家对人民有害之事。像这样的公民应该受到称赞,怎么反而判她三年劳教呢?搞错了啊! 据我所知,该女劳教所仅《法轮功》学员就有80多人,全国有多少呢?请江主席过问一下,希望有一个正确的处理办法。谨盼赐复。 顺颂 福体永远健康! 退休工人 邓银保 二000年四月 住址:江西省弋阳县701厂 身份证号:362326370708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