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2月3日】 北京(美联社)--一个人权团体今天报导, 北京一个法庭判处两名帮助被禁法轮功精神运动的姐妹六年至七年徒刑,其他组织一个抗议的30多名学员被判两年以下不等的刑期。 设立在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引用当事人亲属的话,北京中部的东城区法庭在星期五一天之内,在两个不同的审判室宣判32位法轮功学员有罪。 中国政府控制的整个新闻媒介还没有报导这些审判,法庭官员们也拒绝发表评论。 自从去年12月26日判处四位法轮功主要组织者多至18年徒刑以来, 这次是首都的最大一次审判。 中心说, 李小兵(译音)和李小妹(译音)明显与上述主要组织者有联系。象那四位组织者一样,是法轮功核心组织“法轮功研究会”的成员。政府宣称研究会控制了中国的法轮功,并和现住在纽约的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合作。 这对姐妹在北京开了一家书店,此店是北京销售法轮功书籍,磁带和其它材料的主要地点。中心说,被告宣称已卖了1.8亿册书。 另外,她们还被判处非法经营。李小兵被判6年监禁,她的妹妹被判7年。 人权组织说,其他来自北京和中国东北辽宁省锦州市的30多位法轮功学员,同一天在另外的一个审判室被判刑,罪名是利用邪教破坏法律。 他们因为在天安门广场上抗议中打开锦旗而被判四个月至两年的徒刑。 长春市警察局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一名官员在电话采访中说,由于继续镇压法轮功的作用,曾让法轮功创始人改变官方出生日期的警察已经被解雇了。(译者注:事实是派出所按规定为法轮功创始人更正文革中被官方错写的生日。)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还说,在长春市警察局档案办公室工作的王长雪(译音)连同其他参与更改档案的15名人员被解雇。他还说,王长雪不是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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