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2月23日】(一) 以前警察和囚犯问我:你们师父为什么不回来,你们这么赴汤蹈火?我答得不好,对方眼神里都是对师父的蔑视。后来我悟道这一关没过去。后来又有一个机会,对方想借此诽谤师父,规劝我。我堂堂正正答道:“我师父是来传法的,不是来修炼的。当年耶稣为他的法站出来,现在我们这么多弟子都能够做到如来境界的标准,我们将修成独立的觉者。你说这法有多大?我们师父度的是什么样的人?!耶稣为弟子承担罪过,师父得为我们这么多弟子承担多少?这个环境是让我们修炼的。师父回来就没我们修的了。”我做到了,坦然地讲出来,对方完全被制约了,再没有对师对法不敬的话。看到我们能为真理献身,一个“更高境界的好人”,他真敬服。而这个一般“好人”远远达不到的境界,正是大法造就的。 我知道终于答好了这道考题,过关了,对方也受益,法正人心。
(二) 一次一个学员在火车上双盘学法,用余光看到警察站过来了。心里骤然一拧,马上悟到考验来了,如果有这个缘,也得去了,修炼的事情没有偶然。一动不动地看书,翻页。警察开始在她身边走来走去。当她悟到“佛光普照,礼义圆明”时,警察一转身走了。 第二次在火车上弘法时,见警察过来,她却下意识地把书从别人手里拿来揣到怀里。警察收书,她抢回来说:“书重于我的生命!”她被押到途中一个派出所,一帮警察围上来抢书。她义正词严地说:“大法重于我的生命,你们要毁我的书,我就一头碰在这儿。”警察被震撼了。她感到欠缺点,就平和地讲她为什么炼功,为什么愿为大法付出生命。做到了完全用善的一面讲,警察笑了笑退去了。铐她的时候,都隔着毛衣,怕把她弄疼了。善的力量是无穷的,她在派出所学法炼功,警察说:“没见过你这样的,真行!”审她的警察正是要学法的,他们切磋了3个小时,后来把她书留给了他。他送她上了火车。再在火车上弘法、学法、炼功,畅通无阻。 她悟到师父讲的:“人容易抓,容易打。”她把人的两层壳留在那里,就登程了。 (三) 一个学员到天安门炼功护法,被遣返刑事拘留。交流中她受到启发,悟道不该配合警察的工作,因为那是助纣为虐。她没在任何口供上签字,警察审她们本身就违法。警察软硬兼施,最后说不签字照样生效!她在拘留所堂堂正正闯关。绝食不到4天竟然无罪释放。第2次因为炼功被拘留。因在监号炼功手脚被铐在一起24小时,看她还要坚持炼,就开了手铐不再管了。用绝食用生命为大法鸣冤。拘留所的领导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什么口供材料都没有,没法关了!再说她也没犯法。家属来要人,借机就把她放了,前后不到6天。 听说一个被判劳教的弟子绝食50天被释放。也许人的观念该破的都悟出突破,就该换环境了。人对神是无能为力的,如果被人、被不正的东西所带动,也是自己该先正正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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