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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轮大法修炼者致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公开信
【明慧网2000年2月14日】

呼吁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真正为人民负责,为国家负责
实事求是地调查法轮功问题,还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清白
纠正党和政府少数人一意孤行的错误决策,拯救国家于灭顶之灾

尊敬的全国人大委员长、常务委员、委员先生:

尊敬的全国政协主席、常务委员、委员先生:

世纪之交的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本次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议即将召开,会上对法轮功问题如何决议,将是您们每一个人不得不面对、并需要严肃考虑、慎重表决的真正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问题。希望您们能意识到,这是一个国家政权对于伟大的佛法、对于度人的觉者、对于上亿人民的信仰的态度问题,绝不能视同儿戏。

为避免悲剧的发生,半年多来我们法轮大法修炼者一直在寻求与政府的和平对话。政府没有给我们这样的机会,反而是数万善意上访说真话的修炼者被拘捕,数千修炼者被判刑或劳教。可是现在不论是狱里的犯人还是社会上的百姓,都知道了法轮大法修炼者是好人中的好人,不少人由此得法并走入修炼,我们党和政府因此在国内大失民心。政府对不参与政治的修炼人大动干戈,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安定,损耗了国家的财力,却因为大法修炼者视“真、善、忍”重于生命,既起不到预想的作用,又使中国在国际上的人权形象严重受损,陷于尴尬境地。

几个月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取缔、防范和惩治“邪教”的“法律依据”,对于“邪教”进行了扩大化的含混的定义,明显是被授意而为。随后两院对此“依据”进行越权解释,北京的法庭上出现了用捏造的漏洞百出的“证据”审判正义,引起听众席上阵阵哄堂大笑的滑稽场面。这实为中国法治建设的悲哀,我们的“立法者”的悲哀。 在本次“两会”召开之前,在少数人策动的对法轮功的进一步打击开始之际,我作为坚定地修炼法轮大法的中国公民,希望能履行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建议权,尝试着再做一次努力(我曾于1999年10月28日在去全国人大信访办上访的路上被拘捕,并被刑事拘留27天,为抗议这种非法拘捕,我曾在看守所绝食、绝水近6天),平心静气地、实事求是地与您们探讨一下纠正政府错误决策的可能性,看看大家能否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达成某种共识,共同努力维护好社会的安定团结局面,使人们能集中精力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我想谈五点意见:

一、法轮功问题的起因是由于少数人利用新闻媒介,破坏国务院和中宣部多年坚持的对气功和人体科学“不宣传、不争论、不批判”的“三不”原则,连续制造虚假新闻,侵害公民权益,引起大量炼功群众为澄清事实而上访。这半年来在错误政策的导向下,对于法轮功的新闻侵权规模之大、程度之烈是前所未有的,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安定。因此要平息法轮功问题,首先要停止一切新闻侵权。几年来的正反面经验已经证明,国务院以前制定的对气功和人体科学的“三不”政策是正确的,是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的,因此希望这一政策能继续得到贯彻执行。

二、其实关于法轮功的“邪教”定性问题,政府迄今并未做出正式决议,法院并未根据全国人大提出的取缔、防范、惩治邪教的法律依据对法轮功进行严格的鉴定,只是由新闻媒介和个别领导人擅自宣说,因此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由此产生的恶劣影响有目共睹。不过正因为政府没有正式决议,就还有挽回的余地,如果能淡化处理,还是可以扭转事态的。

三、目前中央和政府一些部门针对法轮功的各种通知、禁令,我认为其中中组部禁止共产党员炼法轮功,因为确实涉及信仰问题,是可以商量的;而禁止公务员和教师、学生炼功(一些高校学生因此被开除学籍),是不合适的,有违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信仰自由和政府签署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公安部的“六禁止”规定也有多处违宪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逐项鉴别,予以纠正。

四、佛家和道家功法修炼在中国自古有之,是中华民族璀灿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的修炼人是不干涉政治,与世无争,与社会无害的。法轮功是佛家正传修炼大法,只不过改变了以前秘传独修的形式,拿出来在社会上普及。法轮功的功理对修炼人的道德要求非常高,这是适应我国精神文明建设需要的;法轮功显著的祛病健身效果也为减轻国家医疗负担做出了突出贡献,因此是对国家有利而无害的。当然法轮功的理论涉及许多现代科学尚未认知的领域,对此科学家有视之为更高科学的,也有不理解而排斥的。科学问题是有待于逐步研究证实的,不能过早下结论,特别是不同领域的专家互相之间不能干涉指责,否则不利于科学的发展。鉴于这些情况,我认为,修炼群众与政府之间完全可以加强相互理解,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实现稳定、和谐。

五、李洪志老师告诫我们学员,遇到任何问题要向内找,看看自己有哪方面做得不足。我们非常明白,政府有关部门对法轮功的所有怀疑和指责,都是由于我们一些学员在某种程度上违背了法轮功功理要求,做得不够好,给人造成了误解,但这不是李洪志老师和法轮功的错。一段时间来,许多学员为了让政府了解法轮功,为了澄清事实,制止新闻媒介的不真实报道和不公正言论,写了大量信件,并不断地到北京来上访,大家出于为社会负责、为政府负责要讲真话的善意的心情,希望政府能够理解。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是在修炼自己,不断发现自己的不足,并改正不足。现在我个人认识到,有些时候我们是过于强求了,总希望政府能尽快接受我们的观点,从而转变态度,这也是不符合“做而不求”的修炼境界的。李洪志老师说过:其实我们的要求并不高,只要能有一块儿地方炼功,就谢天谢地了。因此我认为,如果政府能有一个实事求是的和缓的态度,给修炼群众一个正常的合法、宽松的炼功环境,我们广大法轮功学员都会自觉配合政府维护社会安定,一如既往地在各自的工作、学习岗位上努力工作、学习,继续为国家建设多做贡献。

总之,我衷心希望我们全国人大、政协全体委员能真正为人民负责,为国家负责,实事求是地调查、讨论法轮功问题,还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清白,纠正党和政府少数人一意孤行的错误决策,拯救国家于灭顶之灾。

随信附送一些澄清事实的文章,供参阅。

北京法轮大法弟子:XXX

2000年2月10日
(编者注:因篇幅关系,恕此处附件省略。)

当日前一篇文章: 修正提高自己,用本性的一面创造公正合法的修炼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