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2月11日】(一)“巧遇” 一学员到北京旅游时,她去找一位在中国科学院工作的儿时朋友,他们已有几十年没有见面。他是中科院的一名干部,也是何祚庥领导的“揭批”法轮功写作班子成员之一。 他们在一起谈到法轮功时,朋友开始按报纸上宣传的那样说大法和老师的坏话,这位学员在静静地听完他的话后,问他:“你看过李洪志老师写的《转法轮》吗?” 回答:“没有。”问:“你的批判文章是怎样写出来的?”朋友无言以对。学员又说:“告诉你,我就是炼法轮功的,电视、报纸上说的都是假的。” 接着,学员将自己亲身体验和有关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告诉了朋友。最后,学员说:“老同学,我是不会整你、骗你的,劝你不要再和何祚庥一伙了,何这样做害人害己。你跟他在一起干这些事情,总有一天是要后悔的。” 朋友说:“我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但我已能理解和尊重你的信仰。” 两个月后,接到朋友的电话,朋友告诉她,他已决定退休,不再干这些事了。 (二)“你妈妈是为真理坐牢!” 成都市国光电子管厂子弟校老校长、70岁高龄的法轮功学员刘灿女士,有30多年党龄。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坚持向上级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被开除出党,并处以刑事拘留。 公安带她走的那天,儿子带着孙子专程从新加坡赶回来,单位领导也赶到她家里,儿子和孙子一齐跪在母亲的面前,儿子哭着说:“你就给公安说一下,不练了嘛。公安给我说过,只要你能向他们保证不练功就不抓你。” 她摸着儿子的头,眼含着泪花,望着儿子说:“儿啊,你的妈妈是为真理坐牢,值!妈妈走定了修炼法轮大法这条路,你就不要再劝了。” 儿子流着眼泪,请求母亲:“妈妈,我知道我没有办法改变你,你能留一根头发给我,让我带回新加坡作个纪念吗?” 于是,她拔下一根头发交给儿子后,坦坦荡荡地被公安带进了莲花村拘留所。 (200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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