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12月5日】 现任欧盟外交事务专员、英国驻香港末届总督彭定康先生,于十一月二十一日特委托欧盟事务官卫克.保曼给英国法轮大法佛学会复函,表达欧盟对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的谴责,呼吁中国政府信守已签署的联合国人权条款内容、重新检察对法轮功学员判刑的法律公平性等问题。复信全文如下: 尊敬的贾浩先生: 多谢您十月二十三日给彭定康先生来信,要求关注正在中国发生的规模日益扩大的关于法轮功的镇压,而且,这场镇压开始波及至香港。专员先生要求我给您复信。 在全球范围内伸张人权,是欧盟所承担的义务。也是欧盟在同第三世界交往的中心议题之一。欧盟也密切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 欧盟通过外交途径,在国际重大场合,郑重地表达了对中国镇压法轮功的关注。特别关注中国在这场镇压中广泛使用酷刑、动用药物治理、量用重刑对待被捕的法轮功学员。我们已经催促中国政府,重新检查对法轮功学员量刑过重的问题,同时,要确保在法律监督的基础上,进行公开、公平的裁决。而且,包括在裁决中有正式的法律代表,并且要对所有被审理个人有充分地人格尊重。 我们呼吁中国政府履行已签署的联合国人权公约。这些条款包括自由表达个人意志的权力,和有权得到公平合理的司法对待等内容。 自1996年欧盟舆中国政府的双边人权对话开始以来,欧盟有关机构定期向中国政府提及各类违反人权的案例。而且,欧盟承诺继续向中国政府提及对特别违反人权案例的关注,当然包括继续提及对法轮功学员受迫害事件的关注。 在今年九月北京举行的欧盟人权对话的新一轮谈判中,法轮功问题特别被提及。 我们会密切留意中国对香港现状可能产生改变的各类相关政策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