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12月19日】我叫钟艳珍,43岁,是上高县副食品公司的员工,1998年下岗,后自己开一个商店。儿子王劲松(19岁)在南昌航空工业学院读书。爱人是上高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我们母子于97年修炼法轮功,身心收益,道德升华。 自从国家取缔法轮功之后,我爱人极其反对我们修炼法轮功。逼我离家出走,并用离婚来威胁我。我儿于今年3月去北京上访被南昌解放路派出所关押一个月后。结果被学校勒令退学。 同年5月份,因南昌的功友来到上高交流,地方公安说我们非法串联,抓我们进看守所。我儿子被关押了60多天,后来被他爷爷担保软禁在家,强行转化。在这种没有一点人身自由的情况下。我儿被迫逃离家里。当他得知我还未释放时,他打电话回家告诉他父亲说“如果公安局还不释放我妈妈的话,我马上去北京上访。”这样公安局被迫释放了我。就这样我被关押了3个月之久,他们先逼迫我退党,还说不配合我们把你儿子抓回来,不许你上班,又送你进看守所。我说你们做错了,人是你们逼出去的,我不会配合你们工作。他们却说:“错也要错这一次,赌也要赌这一把。”他们又瞒着我儿子把我关进了看守所。因为他们毫无人性的随便关我,所以我以绝食抗议,第5天警察叫医生强行给我罐牛奶,并在里面加了大量的药物。使我混身难受不堪。第6天又用同样的方法来折磨我,第7天我用撞墙的方式表示抗议,公安局的干警不但不反省自己,而且惨无人道的把我关押到宜春市袁洲精神病院。在医院又强迫我吃破坏神经中枢的药物使我整天全身无力,浑身颤抖,精神恍惚。对我迫害主要的人是政法部门的县长牛志尖,公安局副局长吴敏清,政保科长陈会容,我爱人王长虹。 在这国庆期间我儿去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被地方公安抓回刑拘2个月,他们还扬言用把我儿送去劳动教养。最近12月份我丈夫天天逼我和我儿子与法轮功决裂,要不就把我送去劳教。我和我儿百般无奈,只得离家出走,在外面流离失所。 我呼吁上高县执法部门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不要听信江泽民的谎言,因为人无论做错了什么事都会在将来得到应有的报应。我也希望你们不要充当江泽民的陪葬品!!! 大法弟子:钟艳珍 200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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