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11月2日】 1992年5月,当人们在疾病,灾难,厄运的痛苦中困惑,当人类在道德败坏,拜金求财,思想变异中不知所措,李洪志老师将真善忍的宇宙真理讲给了世人,将法轮功的功法无私地奉献给了人类。8年来,真善忍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法轮功所传之处,道德回升,人心向善,民体康健,其平和与神奇让世人共瞩目。 然而,面对纯正纯善的伟大力量,1999年7月20日,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违背国家宪法和法律,盗用政府名义,试图取缔法轮功,并动用一切国家机器作为他的喉舌,捏造事实,颠倒是非,污蔑诽谤李洪志老师及法轮大法。刹时间,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大地上,没有人权,没有道义,没有公理,没有法律,只有血雨腥风。一年多来,在他一手策划下,60多名无辜的生命被迫害致死,成千上万“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修炼者被酷刑折磨,多少家庭流离失所,家破人亡,老人失去儿女,孩子呼唤父母,女学员被扒光衣服投入男牢,孕妇被迫堕胎流产,正常人被强行送往精神病院,这种活活地把人间变成地狱的残暴仍在持续蔓延。江泽民灭绝人性、令人发指的罪行罄竹难书。 我们是45名澳大利亚法轮功修炼者,我们也是江泽民罪恶的见证人。 (例证见符件) 1999年11月-2000年3月间,我们先后回国探亲,旅游。在那里,我们的自由受到限制,我们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我们的人权受到践踏。我们当中,有的在朋友家无故被捕,有的还没到达目地地就在火车上无理被拘,私人物品被没收,长时间受申讯,不许上厕所,甚至被关押入狱。我们这些澳洲公民遭到如此虐待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们也炼法轮功。 为此,我们将对江泽民予以起诉,起诉江泽民: 1、违反法律程序罪---无任何依据及法律手续而抓捕、搜查、拘禁持有效签证的澳洲公民; 2、非法搜查,非法拘禁罪; 3、诽谤、侮辱罪; 4、违反国际社会人权罪 ● 剥夺人们信仰自由的权利, ● 剥夺人们自由选择身心健康,锻炼方式的权利, ● 剥夺人们在受诽谤时,申辩理由,说明事实真相的权利, ● 剥夺人们正常生活的权利, ● 剥夺人们正常社会交往的权利, ● 剥夺人们通讯自由的权利, ● 剥夺人们社会活动的权利。 一年多来,面对无名的苦难,大法弟子平静无畏,无怨无恨,大善大忍,用自己的身心和生命来唤醒人们内心深处尚存的良知善念。江泽民镇压的远远不是法轮功一个群体,而是人类的善良与道德,受伤害的不仅仅是法轮功和法轮功的修炼者,而是世界上所有善良的,爱好和平正义的人们。所以,我们联名起诉江泽民,以使他受到正义的审判和法律的裁决。 我们紧急呼吁善良正义的人们,团体,法律机构给于我们支持和帮助,我们深信人类惩恶扬善的愿望会使正义得以申张,邪恶得以惩制,使千古奇冤早日昭雪于天下。 澳洲法轮功学员(签名略) 200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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