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10月5日】这次控告李鹏行动再一次告诉我们,以法律方式追究反人道反人权的元凶以及帮凶,不但是应当的,而且是可行的。不错,在眼下,我们还很难、甚至于不可能在我们自己的国土上实行公正的审判,但至少从现在起,我们就应该从事各种准备工作。我们要发动大家,拿起笔来,记下那些恶人恶事,记下他们的姓名、职务、单位,记下他们的罪恶行为,包括政治迫害,经济腐败,也包括欺男霸女,掠财劫物,以及纵恶行凶,草菅人命。 记下来又怎么办?有些现在就可以提出控告,可以在中国告,也可以在美国告;有些现在还暂时告不成,不妨收藏起来以待来日;有些可以印成传单散发,还可以交给海外的报刊杂志网站电台公布发表。被告的姓名身分尽可能弄清楚(有照片更好),罪恶事实尽可能具体确切(有些事实一时难以确证也没有关系,将来我们一定会认真调查核实)。我们可以设法把这些材料送进国内,广为传播,有的可以送交中共监察司法部门,送交被告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我们要借此昭示世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 惩罚无疑是必需的,非如此不足以在人间树立正义。不过在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大力提倡宽恕,我们必须给别人提供改恶从善的机会,提供救赎的机会。这就要求我们,从现在起,不但要记下坏人干下的坏事,同时也要记下他们每一次改过行为,“做好事记一个红点,做坏事记一个黑点”,鼓励他们“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必须看到,专制统治者干坏事,一向是借助于庞大的严密的组织系统,胁迫众多的人共同参与犯罪。这种做法会产生这样的效果:由于置身于一个作为整体的镇压机器之中,参与者个人常常会表面上合情合理、实际上自欺欺人地认为,他们每个个人自身是没有什么选择余地,因而也就没有什么责任可言的。这就使得一些本来不算坏人的人,可以在良心不受到太大折磨的情况下充当专制者的帮凶;同时也使得那些坏人感到有恃无恐---在专制政权存在时,他们会受到政权的保护,在专制政权垮台后,他们又能以无名氏的身份躲过惩罚---于是便肆无忌惮,恣意妄为。 为了消除专制者利用群体犯罪所造成的效果,我们必须采取“化整为零”的办法,把一个庞大的、笼统的犯罪群体还原为一个个单独的、具体的犯罪者个人。正如索尔仁尼琴指出的那样:“他们之中的每一个人,只有当他是运行中的机器的一个不被察觉的部件的时候,他才是有恃无恐的。但只要个人的责任一集中到他身上,光束直接照到他的时候,他便脸色发白,他懂得他也等于零,他也能在任何一块果皮上滑倒。” 我们采取记录的办法,不仅把犯罪的责任明确到每个个人身上,同时也是向每一个参与者指出:即便是置身于整体的犯罪机器之中,你们每个个人依然是可以选择、必须选择、而且事实上总是在进行选择的。勇敢的,可以公开站出来反对;不勇敢的,可以采取不合作的立场。纵然是那些胆小的人,也可以用消极的态度去应付镇压的命令。叫你去抓人,你可以在“抓得着”和“抓不着”之间选择;对于抓到的人,你可以人道地对待他们,也可以野蛮地折磨他们,如此等等。谁说你们不能选择呢? 我们知道,在过去,不少东德人翻越柏林墙,遭到东德士兵的无情枪杀。德国人民采取了记录的办法,把那些枪杀最卖力的东德官兵姓名公诸于众。到后来,许多东德官兵再见到有人翻越柏林墙时只是朝天鸣枪。记录无疑会起到分化瓦解专制统治集团以及对犯罪者构成巨大心理威慑的积极作用。可以相信,如果在整个专制机器中,有越来越多的“部件”采取反抗、不合作、抵制或消极怠工的态度,那么,这部机器的力量就越来越弱了。(转载,2000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