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10月20日】 我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叫李新任(化名),家住XX农场。因二次进京上访被抓回,于2000年4月28日被送往佳木斯劳教所劳教一年。在劳教所干警问我为什么炼法轮功时,我说:“因为他教人做一个好人,是正法”问:“国家把法轮功定为X教,你知道吗?”答:“知道”。问:“那你为什么还炼”。我告诉他:“我是从人类残渣中走出来的,是最能理智地看清什么好什么是坏的”。 下面是我在修炼法轮大法之前的社会履历。我16岁时,父母离异,我和父亲生活在一起,由于失去了家庭的温暖,我开始寻找自己的乐趣。染上吃喝玩乐,赌博的恶习。在18岁走入工作岗位后,父亲又因家庭纠纷承受不住喝药去世了。在这一连串的打击下我更肆无忌惮地干着坏事,在没钱花的情况下终于想到了偷,结果事发后被判刑五年,那是1994年。在服刑期间与我相处五年之久的女朋友也离我而去。由于思想承受不住,产生厌世的念头。对社会对世人产生一种愤恨心理。心里发念,今生不能做个好人就做一个恶人,让后人知道。我要用我承受的痛苦还报于社会对我的不公。在这种变态心理下,我失去一个做人的标准。把朋友和母亲辛苦的血汗钱用来做改造期间的赌本。 完全没想到这是母亲那苍白瘦弱的身体用劳动换来的。结果几百元钱转眼成了他人的。我就在这种扭曲的心理下恶性循环着。终于在1996年有幸与法轮功结缘。在狱中看完几遍《转法轮》后,我明白了做人要以真诚为本,明白自己所遭受的所谓痛苦,都是业果因缘化来的。有因必有果。特别是我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的是返本归真,以真、善、忍为标准同化宇宙特性。对别人、对劳动、对生活、对亲人要以善念去对待,以真诚去回报,以忍去约束自己行为。从此我振做起来了,干活勤勤恳恳,把以前旧的恶习逐渐改掉了。我从心里感受到自己的思想转变。在以真、善、忍为标准的准则下我超体力劳动,只要是我的活就干好,做到以所为家。我的辛勤劳动也得了果实。所领导在我的突出表现下给我先后减刑10个月,提前假释一年。这是我没想到的。 我是法轮功的受益者,是大法赐与了我的新生,给了我一条新的人生之路。难道就因为政府某些人说法轮功不好就不好了?他们对法轮功知道了解多少? 由于我的改变,姐家邻居主动找我姐要把女儿许我为妻,我姐把我的家庭和判刑以及外债在三万元以上的实情对她们讲;她们却说:“这孩子很善良,把我女儿嫁给他我放心,他穷点不怕,只要好好对待我女儿就行。”我当时真的很高兴,别人没有因为我判刑而歧视我。我问邻居的女儿:“我这么穷又蹬三轮车你不觉得跟我太委屈你了?”她说:“穷不怕,只要你对我好,要饭我也跟你。当时我真想高喊:“师父是您给了我新的生命,是您改变了我的命运。”这样,我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这是与法轮功分不开的。 在听到法轮功被定为X教后,我对妻子说:“我要进京上访”,她哭着对我说:“你能为了我和未出世的孩子想想吗?”我告诉她,我不是想舍弃你们,你也知道我们结婚一年间,生活是多么幸福,对于一个失去家庭幸福的人是知道怎样对待自己家庭的。而且我是深受益处,为了自己、为了国家,为了证实大法是正法,我一定要进京上访,不修大法就没有我现在的一切,所以我必须把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反映给国家领导。使他们对法轮功多一些了解,法轮功是利国利民的。 有人说我们不好,在这一年多的上访中我们从来没有暴力的一面,完全用善的一面对待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不公。政法人员的谩骂与毒打我们都在默默承受着,相信国家以及世人在对大法与大法弟子的考验期间,会看到大法的威严与神圣,大法弟子们在用那颗纯净的心以及生命向人民证实大法是正确的。 难道因为自己个人利益受到损失而不敢讲真话吗?现在社会上的浮夸不良现象,还不足以让世人深思吗?想一想吧,我们每个大法弟子能放下自己的一切,以至生命走出来证实法,难倒还不足以说明我们法轮功是正法吗? 大法弟子:李新任 200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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