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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赵县拘留所虐待大法弟子实录
【明慧网2000年10月11日】 7月19日我们在北京被抓因不报姓名、地址,于7月21日我们十名外地弟子被送到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拘留所,因大家不报姓名他们便采取了非常恶毒的手段对待大法弟子。

从7月19日大家在北京被抓时就开始绝食,到赵县后,赵县公安局每天都给弟子做所谓的“思想工作”直到深夜,其间有的弟子被粗鲁的打骂。

到赵县拘留所的第三天也就是23日这天,我们女监的两个弟子出去后提审一夜未归,直到24日晚才听说被关进铁笼子中,被插管灌食,而且三个男弟子也分别被关进笼子,在插管灌食时的喊叫,呕吐声使整个监区都听得清清楚楚。

我和其他四名女弟子便决定找王局长谈谈,王局长是派来做大法弟子的“思想工作”的负责人,25日早晨我们对管教说明要见王局长谈谈。他们马上找来了王局长。在管教室我们五个弟子坐在王局长的对面,我说:“王局长你好,我们是大法弟子,是按照真、善、忍宇宙特性修炼,我们都是好人,我们走出来正法,做得是最正的事,我们没有罪,你们不应该体罚大法弟子,王局长说:“在北京警察怎么对待你们我不知道,可你们到赵县后,我保证没人动你们一根手指头。”我指着被打的吉林弟子说:“你说”她指着自己胳臂上的伤说:“这是被他们用绳子勒的,他们拽我的头发打嘴巴,还说要剥光我的衣服。”还有一个50多岁的新疆弟子陈述了她被三个警察打的经过。

我说:“你们赵县的警察知法犯法,他们不但要打人还要剥光我们的衣服,我们在座的弟子如果将来出去后要把你们今天的行为上网,全部给你们曝光,让全世界都知道你们的所作所为。”王局长说:“你上上网我也不害怕,我充其量也是个副局长,有些事我说了也不算。”我说:“你说的算也好,不算也好,这件事毕竟发生在你们赵县拘留所,赵县公安局,你是当局长的也难辞其咎。另外,从我们有三个男弟子,两个女弟子被关进笼子里不知你清不清楚?”王局长说:“这件事我知道,我们是为他们的生命安全着想,他们不吃不喝我们要给他们灌食。”我说:“难道灌食还用关进笼子里吗?听说手还被吊起来,而且管子插进去一直放在里面不拿出来,说不出来话,你们是变相地体罚大法弟子,不知道王局长要把他们关到什么时候?”他说:“他们什么时候吃饭,配合我们的工作就可以把他们放出来,”我说:“你的意思是,他们不说姓名、地点,你们就无限期地把他们关在笼子里面,”王局长说:“是的。”我说:“那好,王局长,我也告诉你,我们大法弟子堂堂正正,我们没有罪,对你们的无理要求我们决不配合,我们要求无条件释放,如果有一天你们这样对待我,我宁可撞死也不能让你们为所欲为,因为我们没有罪,我说到做到。”最后,我说:“王局长,我希望在你的职权范围内善待大法弟子,我们没有罪,同时也给自己留条后路”。在谈话的当天晚上,我们五名女弟子被骗出监号,被强行关进笼子里,插管灌食,听说:这笼子是我们来之后现焊的,用罗纹钢焊制的,笼子高约80公分,宽50公分,长1米,被关进笼子后,两手用铐子吊在笼子的两侧,从鼻子插进的胃管吊在笼子上方,这样身体长时间地坐在笼子里动不了。

我被插管的第一天头疼、呕吐,说不出话来,在这偏远的拘留所蚊子成灾,每天夜里被叮咬的无法入睡,在这期间其他弟子相继被领走了,到26日的上午,来了几个人,把我从笼子里放出来,我突然向墙上撞去。一个长得黑胖的人拦住了我,并气急败坏地拽住我的头发,举起手。说:“你要干什么?你要干什么?”但看到我满脸贴着胶管,手又放了下来,他们把我押到刑警四中队,我才明白他们把我交给刑警队了,那个黑胖的人介绍说:“他就是队长,在四中队。”他们把我铐在树上,审了一段时间,就把我送回拘留所,关进笼子。

第二天,这位队长又来提审,他们没有把我放出笼子,而是让四个犯人把笼子抬进了提审室,在提审期间,队长把手伸进笼子里拽我的头发打嘴巴,并且要用打火机烧我的脸,后又改变主意,用手抠住肋骨往外掰,就这样提审两天,后来一个女警察隔着笼子问我为什么不报姓名、地点。我说:“我没有罪,我要求无条件释放“她说:“那是不可能的,你敢不敢说你死在笼子里也不说。”我说:“是,我宁可死在笼子里面也不说。”她转身走了,从那天起没有人来提我了,嗓子、食管,被胶管刺激的全部水肿,已经说不出话来。到我被关进笼子的第八天,也就是三十一号,早晨县医院的院长来了,说插管时间太长了,食管已经水肿,要把管子拔出来打点滴。

后来在我答应他们吃饭,他们便把我放出笼子,在监号里只有两个刑事犯人和我共三个人,每天炼功、背经文,两个犯人也相继得法了。

8月14日突然所长找我谈话,他说:“你来的时候我告诉你背监规,你背了几条了?”我说:“我来的时候说了,我不背,我不是犯人。”他说:“我也说了,让你背,你背不背?”我说:“不背”他说:“五十条背不背?”我说:“不背”,他说:“不让你炼功,为什么还炼?我说:”活一天炼一天。他说:“这里的规定能不能遵守?”我说:“不能,这里的规定是约束犯人的,我不是。”他说:“告诉你,你再炼就按规定惩罚你”。我说:“随便”。后来又过了一天,也就是16号赵县公安局来了两个人,要我写保证,保证从这走出去要回家,不要进京了,我说:“我们护法没有错,保证书我不写,我一个字也不能给你们留下。”他们说不写保证不放人,我说那我就留在这儿。后来他们收了我300元伙食费便把我放了。

大陆大法弟子
2000年10月

当日前一篇文章: 2000年10月11日大陆综合消息
当日后一篇文章: 武昌“法轮功转化学习班”见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