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推动的迫害法轮功的事件遍及中国各个角落,各地、各级政法委系统官员是这场迫害的主使、推动和执行者。江西省市政法委书记杨劲松和南昌市青山湖区政法委书记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他们的落马正应了善恶有报的天理,而这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江西省萍乡市委政法委书记杨劲松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五年三月江西省媒体报道,江西省萍乡市委政法委书记杨劲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杨劲松,一九七零年四月出生,江西萍乡人。主要履历: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五月,任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委副书记;二零一一年五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任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委副书记,代区长;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任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委副书记,区长;二零一六年七月,任芦溪县委书记;二零二零年二月,任萍乡市副市长;二零二一年至二零二五年,任萍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杨劲松追随中共迫害,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杨劲松任芦溪县委书记、萍乡市委政法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从洗脑班、精神病院被迫害回家后,法轮功学员吴志萍为了躲避骚扰,被迫流离失所到萍乡市。二零二一年九月底,吴志萍在萍乡市某公交车站跟路人讲真相、劝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时,被萍乡安源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江萍绑架,被非法关押到萍乡市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吴志萍被萍乡市芦溪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第三次被劫入江西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吴志萍结束冤狱迫害,走出江西省女子监狱。
◎江西省萍乡市两位女性法轮功学员肖放梅、肖秋文,因传播法轮功真相,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遭萍乡市芦溪县法院非法庭审,肖放梅被非法判刑十一个月(监外执行)、肖秋文被非法判刑十个月(监外执行),并各被非法罚款一千元。
肖秋文、肖放梅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被绑架到萍乡市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被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肖秋文在六监区,肖放梅在二监区。
◎江西省萍乡市法轮功学员邬春梅,二零二三年十月九日开庭,被判刑半年,监外执行,罚款两千。
江西省萍乡市法轮功学员赖欢萍,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三日开庭,判刑十个月,监外执行,罚款两千。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下旬,邬春梅和赖欢萍被凤凰街派出所绑架到萍乡市看守所。她们被看守所拒收,还是监外执行。
◎二零二二年,萍乡市法轮功学员杨庭先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二零二三年四月中旬,萍乡市后埠街派出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杨庭先家,试图把他带去看守所。警察带了一副手铐去他家,把他双手铐住。但是,杨庭先坚决不配合他们,坚决不去看守所。据说,杨庭先还有七个多月的非法刑期。
◎二零二三年四月下旬,萍乡市凤凰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赖欢萍,因为她使用真相币。凤凰街派出所警察多次试图把她送进看守所,最终都因为她血压高,再加上还有一些脑血栓后遗症,被看守所拒收。赖欢萍当天晚上很晚才被放回家。
◎江西萍乡市法轮功学员黎心尧、荣爱梅、王金娥、金玉莲等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他们在二零二一年初相继被绑架、骚扰、关押,还被送洗脑班迫害。十一月时还被非法开庭,结果不明。
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由八一派出所何建,带着所有的材料,并带着黎心尧、荣爱梅、王金娥、金玉莲四人一起到芦溪县检察院,整个案件移交给芦溪县检察院。十月二十五日,芦溪县检察院检察官易玲娜又把他们四人找去问话,并告诉四人的处理意见:黎心尧、荣爱梅各判一年三个月徒刑,各罚款三千元。王金娥判一年徒刑,罚款二千元,金玉莲免予起诉。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公诉人,检察官易玲娜,检察官助理郭亚骏她们作了发言,并念了起诉书和判决意见。审判长宣布休庭后,立即将二个三千元和一个二千元罚款收缴了,并告诉判决书会交给八一派出所。
◎萍乡市安源区政法委为了推进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清零”行动,在江西省萍乡市开办了洗脑班,这个洗脑班叫做所谓的“关爱之家”。
洗脑班位于萍乡市芦溪县高坑镇泉江小学旧址(新建的泉江小学在另外一个地方),主要建筑是一栋“L”型的两层教学楼,这栋教学楼被改造成了洗脑班,一楼用来住宿,二楼用来洗脑。一、二楼的楼梯间有一道铁门,学校操场作为学员的户外活动场所,学校墙壁的黑板报上写满了污蔑大法和大法师父的文字。洗脑的内容还是以前那些污蔑法轮大法和污蔑大法师父的内容。
据参加过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讲,那栋“L”型楼房二楼有一间单独的房间,专门关押经过洗脑后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化洗脑。第一期班时间: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到二十八日,被强迫参加者的法轮功学员有黎心尧、荣爱梅、金玉莲、王金娥、李久香、赖欢萍;第三期班时间: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到四月二十五日,被强迫参加者的法轮功学员有陈艳、李久香、施冬芬、杨秀英、胡梅香。
原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政法委书记胡建勇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大陆消息的,原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政法委书记胡建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胡建勇,一九六九年五月出生,江西省进贤县人。主要履历:二零一四年四月,任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党委书记;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任南昌市昌东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二零一九年六月,任南昌市青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二零二一年八月,任南昌市青山湖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胡建勇追随中共迫害,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以下是胡建勇任南昌市青山湖区政法委书记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部分事实:
◎刘永红、雷美蓉,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晚上九点左右,刘永红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在雷美容家集体学法时被绑架,被非法抄家。之后刘永红、雷美蓉均被非法判刑一年。
◎徐桂珍、卢林香,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青山湖区罗家镇七名法轮功学员徐桂珍、卢林香、刘永红、雷美蓉、章丽玉、张小云、赵金发在一起学习法轮功著作,被罗家镇派出所警察通过手机定位跟踪,全部被绑架、非法抄家,第三天七人都被带去做了核酸检查。徐桂珍被非法判刑三年,卢林香被非法判刑一年四个月。
◎徐珍,南昌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二日下午,徐珍同丈夫(未修炼法轮功)一起去青山湖区罗家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警察跟踪、绑架。之后徐珍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彭小兰,南昌师范学院图书馆退休馆员,法轮功学员。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中午,彭小兰被青山湖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被非法抄家。在洗脑班,彭小兰遭到了殴打、威胁、逼迫等迫害,吃不饱饭,十几天内消瘦了很多。
◎刘永英,原江西省民政学校高级讲师,法轮功学员。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晚上,刘永英被青山湖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被非法抄家。据传当时还绑架了刘永英三十五岁的儿子(不是法轮功学员)。刘永英被直接劫持到南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